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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公示锡盟一地拟延长1个月供暖期

「本文来源:锡林郭勒日报」

锡盟苏尼特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关于召开延长供暖期听证会公示

苏尼特右旗地处北方,冬季寒冷,春秋两季温度变化幅度大,供暖成为影响居民生活质量的大问题。全盟其他市、旗、县供热期为7个月,镶黄旗供热期为6个半月。苏尼特右旗目前冬季供暖期从上年度10月15日至次年度4月15日,供暖时间为6个月。起止时间基本上“一刀切”,不能根据天气变化情况进行调整,造成供暖期前后大约一个月的时间室温较低,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引发感冒等疾病。

为进一步解决供暖问题,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按天气等实际情况调整采暖期起止时间。通过前期发放延长供热调查统计表份,居民同意增加供热时间及相应增加费用户,占总比例的89%,符合召开听证会前提条件。

现苏尼特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召开苏尼特右旗延长供暖期听证会,听证会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苏尼特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定于年8月31日上午9:00召开苏尼特右旗延长供暖期听证会,地点为苏尼特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

二、延长供暖期方案要点

本次供暖期延长1个月供热时间(延长后,供热时间为10月1日-次年5月1日),同时居民住宅延长缴纳20天供热费用;非居民住宅(党政事业单位、工业企业、经营服务业)缴纳延长供热时间相应用热费用1个月,政府相应延长补贴费用按1个月计算。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听证会参加人员通过随机抽取、推荐和聘请等方式产生。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组成

本次听证会由:消费者代表、经营者、旗人大代表、旗政协委员、旗发改委、旗财政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融媒体中心。

特此公告

苏尼特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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