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是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具有浓厚的满族特色,其最初的社会、军事组织就是八旗。从清代二百多年的历史来看八旗始终被视为统治集团的根本。我们知道“旗人”一般情况下是指满洲、蒙古、汉军所属八旗的佐领下人,然而还有一种旗人最为特殊,也是鲜为人知的,这就是隶属满洲八旗的俄罗斯旗人。
那么这些俄国人是如何成为大清子民的,为何他们后来又世代生活在北京呢?明万历四十四年(天命元年,年),新兴的满洲贵族在东北建立了大金国,清崇德元年(年)改称大清。在此期间,满洲统治者多次用兵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将其纳入自己的版图。
顺治元年(年),清军入关,建立其对全国的统治。与此同时,不断向东扩张的沙俄势力进入黑龙江流域。随即,清军和沙俄势力在黑龙江流域发生了武装冲突,一些被清军俘虏或投诚的俄国人,被陆续送到北京安置,编为镶黄旗满洲第四参领第十七佐领,史称“俄罗斯佐领”。
按八旗兵制,每旗下是参领,参领下是佐领,佐领是由壮丁编成的基层单位,每个佐领标准丁额为人。关于俄罗斯佐领的形成,是有一个过程的。顺治年间,被俘的人数并不多,只有十余人,康熙七年(年)来归的有半个佐领,康熙二十二年(年)在尼布楚俘虏31人,加在一起刚好凑足了一个佐领。
这些人被送到北京以后,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如何安置。户部建议,将他们分散编入八旗满洲正白旗下的各佐领,而康熙帝考虑到归顺的人数颇多,提出把他们集中编为一个佐领。最终,他们被编入镶黄旗第四参领第十七佐领,并任命俄国人伍朗格负责管理。
一般来说,清代的旗人地位优于民人,而在旗人内部,满洲人的地位又优于蒙古和汉军。而这支来自遥远异国的俄罗斯人,不仅被编入了满洲八旗,而且还是上三旗中的镶黄旗,这样一来,在清朝多民族等级架构中,他们就被置于了与满洲人同等的社会地位。
清政府对这些人的生活待遇给予了很大的照顾,给他们安排了住房,派了佣人,还规定每隔三年发给他们四时所需的衣物,将步军统领衙门收押的女犯配给他们为妻,还给他们当中的某些人匹配了大户人家的妇女。与其他八旗军民一样,俄罗斯佐领在发型、服饰以及姓氏上全部遵循满族传统,一定意义上说,除了面孔不同,他们和其他旗人已经融为一体了。
当然,清政府如此优待俄罗斯降人,一来是出自宽大,二来也有政治意图。在很大程度上清政府是着眼于黑龙江流域对俄作战的需要。事实上,这些俄罗斯人编入八旗后,至少其中一部分,很快又被送往了黑龙江前线。在前线,他们的主要任务是侦察敌情和招降。
他们在阵前向自己的同胞喊话,号召他们投降清朝皇帝,这种攻心战在康熙二十五年(年)第二次雅克萨之战中取得奇效。正是在他们的招降下,国守雅克萨的沙俄军队放下武器投降。可见,在于沙俄武力对抗中,俄罗斯佐领起到了关键作用,立有大功。
如果说清朝前期的俄罗斯人较多地是适应满洲文化的话,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也和满人一样,又日益受到汉文化的熏陶。一个明显的标志是,他们的俄罗斯姓氏根据谐音改称了汉姓,如罗曼诺夫改为罗姓、杜必宁改为杜姓、贺洛斯托夫改为贺姓。
从清初到清末,这支俄罗斯佐领一直生活在中国,他们也由表及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晚清时期,俄国使臣来到北京见到这些人后,感到十分惊愕,说他们的服饰、语言、容貌一点都不像俄罗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