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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前期,吉林地区军府机构职官,呈现出什么

家族承继的世袭性

清代吉林地区军府机构任职有父子相袭和家族任职的特点。

吉林将军的官员任职有世袭的特点,如清初的吉林将军沙尔虎达、巴海父子,满洲镶蓝旗人,顺治十六年(),巴海代其父沙尔虎达职位;道光年间和光绪年间任职吉林将军的倭什讷、希元父子,蒙古正黄旗人,这些官员的任职方式均体现了杨宾在《柳边纪略》中记载的宁古塔官皆世袭的特征。

家族世袭承继任职的方式,打牲乌拉总管衙门总管一职最为典型。总管迈图家族从顺治年间至乾隆年间一直担任打牲乌拉总管,时间跨度达一百余年,共出现8位总管(含兼理)任职,如此长时间的家族世袭在东北地区的职官选任中十分罕见,这也成为打牲乌拉总管衙门官职设置与选任的重要特点之一。

清代吉林地区与内地相比,因地处偏远,由中央直接任免的地方官职较少,为对当地土著居民进行治理,依旧延续从前的治理方式,任命本地的部族人物为官,这是治理当地较为合适的手段。

清代对吉林地区的职官设置与选任依旧延续这一做法,也体现出清代对各地方治理的方式采取因地制宜,因俗而治的策略。

满洲旗人为主体

通过查阅《吉林通志》《永吉县志》及吉林各地方志等史料发现,清代吉林地区旗署机构的任职官员身份,除清代末年任职的两位珲春副都统由汉人担任以外,其余的官员身份均为旗人,其中满洲旗人的数量最多。

任职吉林将军、各城副都统满洲旗人官员占比任职吉林将军的满洲旗人比例最高;各城副都统中,任职伯都讷副都统的满洲旗人比例最高,任职阿勒楚喀副都统的满洲旗人官员比例最低,将军与各城副都统满洲旗人官员的任职比例都高于45%以上。

任职将军、各城副都统的满洲旗人官员实际的比重远远超过我统计的数字,因为还有大量旗籍不明的官员,其中有大部分可能是满洲旗人。蒙古旗人与汉军旗人的任职官员比例远远不及满洲旗人的占比。

究其原因,第一,与满洲旗人相比,蒙古旗人和汉军旗人的实际任职官员数量较少。

第二,部分史料将蒙古旗人和汉军旗人的旗籍身份没有详细记载,有的史料中记载为满洲旗人,或简单记为满洲,因此任职的蒙古旗人、汉军旗人、内务府旗人,甚至有些满洲旗人的真实身份无法得知。

尽管有这种可能性,但任职清代吉林地区将军、各城副都统、打牲乌拉总管的官员身份的总体特征,依然是旗人官员占大多数,其中满洲旗人的比重最大,这与清朝统治者在用人制度方面首崇满洲的政策是分不开的。

宗室、觉罗任职官员占有一定比例

任职清代吉林地区的将军、各城副都统等职官的官员,其中一部分官员的身份为宗室与觉罗担任各城副都统的宗室、觉罗身份比例虽然没有任职将军的比例高,但各城副都统中也有宗室、觉罗任职,还有担任副都统职务后升任将军的。珲春副都统没有身份为宗室、觉罗的官员任职,我认为是珲春副都统设置时间较晚,地处偏远的原因。

总体来看,任职将军、各城副都统的官员,宗室的人数较多,觉罗的人数较少。

在旗籍身份方面,这些任职的宗室、觉罗的旗籍以下五旗为主,尤其镶红旗、正蓝旗、镶蓝旗三旗较多,归属上三旗即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身份的宗室、觉罗较少。

宗室和觉罗在旗人任职吉林将军的比例如此重大,和宗室、觉罗的身份是分不开的。与觉罗相比,宗室的关系与皇帝更为亲近,但觉罗同为帝王贵胄,和普通旗人相比其身份地位依旧较高。

因此身为宗室、觉罗的官员更受到皇帝的信任,将军、副都统等地方大员要员的职官人选,由与皇帝同姓的宗室、觉罗任职也在情理之中。与宗室相比,担任吉林将军的宗室为14人,觉罗仅为3人,任职各城副都统的觉罗的数量也不及宗室的数量。

由于宗室拥有与皇帝更近的血缘关系,因此任职官员的人数更多,这显示了任命重要官吏的选择趋势,在首崇满洲的基础上推崇宗室、觉罗,在这一基础上更重视对宗室的选择。

作为清朝的龙兴之地,清朝统治者视东北地区为根本,与同处东北的盛京、黑龙江相比,吉林地区辖区广大,地处偏远,边境接近朝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清代吉林地区江河密布,窝集遍野,东滨大海,出东珠、人参、貂皮、海参等名贵特产,丰富的物产资源可供清皇室使用。

因此对清代吉林地区各级旗署官员的选任,事关清朝东北边疆的诸多方面,而将军、副都统等重要官职的任职人选,大量选择在血缘上与清皇室同出一脉的宗室、觉罗担任,彰显了清朝统治者对吉林地区的重视程度。

职官设置与选任偏重武职

清代前期,清代吉林地区军府制下的职官设置与选任多偏重武职,其中众多任职官员在任职前即武职出身。

吉林地区的军府官员有部分曾参与过军事活动,如担任吉林将军的沙尔虎达在入关前参与过对明战争;其子巴海,抗击流窜到黑龙江流域的俄罗斯军队;乾隆年间担任吉林副都统和宁古塔副都统的明亮,在任职以前平定乌什逆回;

乌什哈达,乾隆年间任职吉林副都统,任职前曾经参与了派防伊犁,随征缅甸、金川,出师台湾等系列军事活动;赛沖阿,乾隆五十九年()任职吉林副都统,任职前随将军福康安征剿台湾林爽文起义,绘像紫光阁,嘉庆二年()调三姓副都统,带领吉林官兵征剿川、楚教民起义;

咸同年间,先后担任宁古塔副都统、阿勒楚喀副都统、伯都讷副都统的汉军旗人德楞额,任职前曾征剿过捻军起义。

由此可见,上任吉林地区前,任职官员具有军事履历的诸史料俯拾即是。

之所以任命他们作为当地军府机构职官,究其原因,其一,东北地区旗人,出则为兵,入则为民,将军与各城副都统等职官均为当地八旗组织的长官,便于对当地进行统属。

其二,内地与清代边疆地区遇有战事,需要东北地区的旗人兵丁整军备战,军府制下的各级官吏也有从军指挥、应战的义务,东北地区作为作为战争后方,军事后备作用明显,战略物资的储备与运输也至关重要,因此选拔熟悉军事的官员任职十分必要。

其三,吉林地区地处边疆,西邻蒙旗,军事活动较为频繁,如巡防卡伦、驻守边门、巡查海岛、征调兵役、追捕逃犯等活动,需要具有军事才能的职官进行管理。

清代吉林的边远地区还分布有众多渔猎部族,如锡伯、卦勒察、赫哲、恰哈拉等部族,与京师八旗和内地各地方驻防八旗相比,这些部族从事渔猎生产活动,其供养费用较低,更加弓马娴熟,作战勇猛,国语流畅,这些渔猎部族作为八旗兵源的后备力量,因此任命的长官能否对当地部族进行有效管辖的意义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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