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印象中,皇帝选妃首要看重的是美貌,其实不然,甚至因“美色误国”,选妃的标准与其恰恰相反,除却家世,最重要的反而是品行,如宽仁温孝,在历朝历代皇帝选妃制度中,清朝是最为繁琐。
清朝八旗制度
清朝八旗制度
清太祖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的过程中,在原有的狩猎组织的基础上创立了八旗制度,也是军政合一的制度,包含军事、行政、生产等多方面的职能,以黄、白、红、蓝四色旗为标志,组成了镶黄旗、镶白旗、镶红旗、镶蓝旗、正黄旗、正白旗、正红旗、正蓝旗八旗。
清统治中原之后,又有八旗和内务府包衣三旗的区别。这时候的八旗包含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共有二十四旗,而并非之前的八旗。
内务府包衣三旗则是清朝皇室的奴才,和八旗的地位完全不同。
八旗与内务府包衣三旗选秀
八旗与内务府包衣三旗选秀
八旗秀女,每三年选一次,由户部主持,备后宫皇后妃嫔之选,或赐婚三代内及血缘关系密切的宗室。
包衣三旗秀女,每一年选一次,由内务府主持,主备内务府杂役之用,但也有一些被皇帝看上升为妃嫔。
尽管在清朝初期八旗和包衣三旗都被称为秀女,但挑选她们的方式和作用完全不同,到了清朝后期,包衣三旗已经不再被称为秀女,而是三旗使女,主要用于挑选宫女,因此清朝的妃嫔,大多都是八旗秀女。
清朝严苛的选秀制度
清朝严苛的选秀制度
清朝从顺治时期就有过规定,凡满族八旗年满十四至十六岁的女子,必须参加三年一次的选秀,选中者,留在宫内成为妃嫔侍候皇帝,或者被赐婚给皇室子孙宗亲。另外还有规定,八旗未参加选秀的女子,不得嫁人。
选秀时按照八旗的先后顺序,八个人站成一排,由太后、皇帝挑选,选中的女子每排写一张单子留存在宫内,被称之为“秀女排单”。
皇帝挑选秀女,除了充实后宫外,就是为皇室子孙或宗亲婚配,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秀女们想要进入紫禁城,必须经过一道又一道考察,不在旗的想参加选秀,难比登天,在旗的想逃避选秀,更是自讨苦吃。
→年龄
年龄
顺治时期规定:凡满洲、蒙古、汉军八旗官员、户士、闲散壮丁家中年满十四至十六岁的女子,必须参加三年一次的选秀,十七岁以上女子不必参加。
公元年,也就是乾隆五年规定:如旗人女子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参加过选秀,哪怕超过选秀年龄,下届仍要参加选秀,没有参加过选秀的旗人女子,哪怕过了二十也不可婚嫁,如果被发现,女子所在旗和该旗最高官员都要进行查参,以表惩戒。
这项规定发布的第二年,闽浙总督德沛上奏折,请求乾隆允许他十七岁的儿子恒志和两广总督马尔泰家的女子成婚。马尔泰这位千金并没有参加过选秀,此事令乾隆大为恼火,将德沛叫来京城当面训斥,振振有词说了三条理由:
其一:三年一次选秀是为了给皇室子孙和宗门诸王挑选妻子,并非为了给自己充实后宫;
其二:若因选秀拆散他人的姻缘,也是没有遵守朝廷制度,违法在先,不是皇家的责任;
其三:即使因为选秀要耽误两三年,应选秀女不过十六七岁,不会耽误她的终身大事。
于是,公元年,乾隆二十年补充规定:本应参加选秀的女子,在未参加选秀前私自和宗亲王公结清者,该女子家族按照隐瞒秀女例议处罚。
关于秀女的年龄,根据清朝有关档案记载,到了清末光绪年间,最小的十一岁,最大的二十岁。
→相貌
虽说皇帝选秀容貌不是第一,可如果丑得没法看,经过逐层具体申明理由,再上报户部,户部奏明皇帝,获得准许后即可免去选秀的义务,回家自行婚嫁。
当然,若是体质羸弱、病榻缠身者、有传染病等,或身体有残缺,如缺胳膊少腿,手脚趾不全等,也可申报理由后,由户部奏明皇帝,再获得准许。
另外,清朝时期对应选秀女的穿着有过明确规定:八旗秀女阅看时,必须穿旗装,不能穿其他的衣服。
选秀过程
选秀过程
挑选秀女,先由户部上奏皇帝,下旨准许后,行文至八旗都统衙门,再由八旗各级基层官员将适龄的女子花名册呈报至八旗都统衙门汇总,最后再由户部上报皇帝,皇帝决定选秀的具体时间。
由于秀女的家族背景各不相同,有的家中有车,有的没有,因此在乾隆时期规定,凡是参加选秀的秀女,无论家族背景如何,每人赏一两银子雇车,这笔钱由户部出,因此当时的秀女参加选秀,全都是坐骡车。
各旗选送的秀女坐骡车抵达京城后,在入宫应选的前一天坐在骡车上,由该旗的参领等安排次序,称为“排车”,每辆骡车上,都有该女子父亲的官职标识。
又根据满、蒙、汉的先后排列顺序进行应选,在此基础上,排在最前面的是后宫妃嫔的亲戚,其次是以前被选中留过牌子,这次复选的女子,最后才是本次新参选的秀女。
又在此基础上,按照年龄排序,年龄小的在前面,年龄大的在后面,日落时发车,大概入夜后进入地安门,到神武门外等待宫门开启。
宫门开启后,秀女们下骡车进入神武门,先是由户部的官员维持秩序,再由太监引入宫中,选阅秀女的场所一般在御花园、静怡轩、体元殿等场所,一般每天只阅两个旗,被看中的留牌子,没被看中的撂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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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牌子的秀女参加复选失败,也会被撂牌子,如复选被留牌子,一般有两种命运。
一是成为皇帝妃嫔的候选人;
二是赐给皇室子孙和宗亲。
第二种一般指婚后等待婚嫁便可,如果是第一种,成为皇帝妃嫔的候选人,“手续”便要复杂很多。
初次阅看后,其后要屡屡复看,被记名的选中,才会留牌子,当然还有皇帝亲自选中留牌子。
最后再经过留宫住宿考察,合格的留下,不合格的撂牌子。这里补充一下,如果是皇帝亲自选中留牌子,一般不会撂牌子。
秀女们选秀时,她们的骡车则从神武门夹道向南东行,出了东华门后,在崇文门大街北行,经由北街市,再经地安门来到神武门外,此时已经到第二天中午,初选基本完毕,初选结束的秀女在神武门外依次乘坐来时的骡车,各自归家。
据不完全统计,清朝从顺治时期到光绪年间,一共选秀八十多次,她们的命运各不相同,有的如愿以偿成了皇帝的嫔妃皇后,有的失宠一生郁郁寡欢,有的宫斗败落香消玉损,而史书上记载过清朝入葬陵寝的后妃名单,不过区区两百余人,就是说,最后这些秀女安详度过晚年的,只有这些人。
我是老表,喜欢历史的点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