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绥化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道德模范榜样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向上向善浓厚氛围,凝聚建设现代化新绥化强大精神动力,绥化市开展第二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为更好的做好宣传推荐工作,明水县评选委员会现面向全县居民群众正式启动“绥化市第二届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工作。
类别标准
1.助人为乐道德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3.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4.敬业奉献道德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5.孝老爱亲道德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基本条件
1.在明水县学习、生活、工作,并在道德建设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县处级以下干部和群众;
2.在党的十九大以来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含十九大以来又有新事迹的老典型;
3.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4.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类评选,已经当选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的典型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推荐方式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已下发相关工作文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推荐候选人;2.接受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可直接向县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人选。
推荐时间
年4月6日至4月20日,为群众向县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候选人选的时段。县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把各单位或群众直接推荐的人选反馈给县评选委员会进行候选人评选。推荐方式
联系人:姜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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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msxcbw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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