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妃革命”让溥仪羞愧,末代皇妃文绣离婚真相,因没有夫妻生活:
她就是清朝末代皇帝溥仪的皇妃——淑妃文绣。额尔德特·文绣,又名蕙心,是满洲额尔德特氏端恭的女儿。父亲是正宗的满族镶黄旗人,母亲是汉族人。
年,宣统皇帝退位,大清帝国结束。溥仪住在紫禁城,仍旧享有皇帝的名号。年,溥仪选后,敬懿太妃中意的是端恭之女文绣,端康太妃则中意的是满洲正白旗郭布罗氏荣源家的女儿婉容。
17岁的郭布罗·婉容得选为皇后,14岁的额尔德特·文绣得选为皇妃。文绣先于正宫皇后婉容一天,被溥仪以隆重的婚礼娶进皇宫,皇宫里称她为淑妃。
文绣在皇宫养心殿首次晋见溥仪,恭行三拜九叩之后,溥仪竟冷冷地开口说:“下去歇息吧!”新婚之夜,溥仪也未住进淑妃的新房。次日,溥仪再娶进皇后婉容,也是不与皇后同房,都是单身一个人独寝养心殿。
年,大军阀冯玉祥率部兵变,直接将溥仪一家人全部赶出紫禁城。出了紫禁城后的溥仪,辗转多地以后,准备在天津“张园”安家。与溥仪一起随波逐流的除了皇后婉容以外,还有封号为“淑妃”的文绣。
此后的几年期间,文绣一直与溥仪生活在一起。在逼宫事件后,皇帝仍然对之前的财富地位念念不忘,想要依靠日本的力量,实现重新登上地位。后来日本成立伪满洲政府,日本邀请溥仪担任伪满洲国的皇帝。文绣多次劝他不能相信日本人,严词拒绝日本政府的受降条件,并对溥仪投靠日本的做法坚决反对,可是皇帝因为文绣干扰自己的计划越来越讨厌她。
皇帝做什么是都只跟皇后一起,吃饭不与文绣同桌,客人来了,也不要只有皇后陪同,把文绣丢在一边,过节也不给文绣赏赐,逛街时只带皇后,把文绣一个人孤立起来。而皇后奴婢也趁机都欺负文绣,文绣感到十分痛心。她一心扑在复辟帝国的大业上,可后宫嫔妃斗争的龌龊,与溥仪之间的间隙越来越深。
年,民国政府颁布《中华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允许自愿离婚。这时,文绣的远房表姐夫毓璋的女儿玉芬来到文绣身边,得知文绣婚姻不幸、处境悲惨时,建议她争取人身自由权利,离婚。“现在是民国时代,溥仪又被撵出宫来,他也不再是‘小皇上’了,也要守法、平等待人。你可以根据‘男女平等’的法律条文,请律师写状子,告溥仪虐待妻子,和他打离婚官司,向他要赡养费。”
在年的时候,文绣终于无法忍受,在妹妹的支持下,离家出走了,并要下人转告皇帝要离婚。皇帝听了就不淡定了,想要把文绣追回来,却找不到人。
文绣一纸诉状将溥仪告到天津法院,说皇帝不但虐待自己,更是九年了都没有圆房。这件事在当时造成了很大的轰动,各地报纸上都登载他们两个闹离婚的事情,大家都在讨论着这件事。当时受新思想的影响,支持文绣的人也有很多。
但是,她的族兄文琦对于她的这种做法,很是生气,觉得很丢脸,于是登报指责文秀:“蕙心二妹鉴:顷闻汝将与逊帝请求离异,不胜骇诧。此等事件,岂我守旧人家所可行者?我家受清室厚恩二百余载,我祖我宗四代官至一品。且漫云逊帝对汝并无虐待之事,即果然虐待,在汝亦应耐死忍受,以报清室之恩。今竟出此,吾妹吾妹,汝实糊涂万分,荒谬万分矣”
在大部分人民都反对她与溥仪离婚的社会声音之下,文秀坚持己见,即使只有她的妹妹文珊支持她,她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不理睬溥仪聘请的律师所提出的和解方案,坚决的向天津地方法院要求和溥仪离婚。
最终皇帝看文绣决心很坚定,只好请律师调解。在经过两个月的商谈交流之后,年10月22日,双方终于达成意见,宣布文秀和溥仪离婚,淑妃文绣和溥仪皇帝完全断绝关系,最后的结果就是“庭外和解”,最后拿了一笔赡养费两人离了婚。
双方实际上最后也没上庭,就达成了一种私下的协议,实际上就是离婚协议:第一,溥仪付给文绣五万五千元终身生活费,一次性,第二,允许文绣带走日常衣物和用品,第三,文绣返回母家居住,就是永不再嫁,就互相有这个协议。
自此以后,淑妃文绣和溥仪皇帝完全断绝关系,这在我国女性独立史上实属一大壮举。文绣离婚案在当时也是造成了很大的轰动,被人戏称为“刀妃革命”。
不久,溥仪在平津大报头版广告栏刊登“上谕”:谕淑妃文绣擅离行园,显违祖制,应撤去原封位号,废为庶人。钦此。
离婚后的文绣,拿着溥仪补偿的5万元,回到北京。她深居简出,埋首读书,后用傅玉芳的名字到一家私立小学教国语,但是后来身份被识破,各种骚扰接踵而至。迫不得已,又经济拮据的文绣投靠表格,糊过纸盒,甚至被迫去街上叫卖香烟。好在经人介绍,文绣很快找到一分报社校对的工作,她的第二段婚姻,也是由此开始。
那么文绣为何要选择与溥仪离婚呢?在这离婚的背后是不是又有一些不为外人所知的历史故事呢?曾有人分析此事的原因是淑妃文绣在与溥仪生活的日子当中,受到了非常不公平的待遇,生活不自由的她,直接解除了这婚姻。
其实文绣与溥仪离婚最大的原因便是,二人没有夫妻生活。换句话说,文绣的一纸诉状,直接将溥仪是个“性功能障碍者”的这一难言之隐,公诸于世,也是让溥仪倍感羞愧,最后才争取到“庭外和解”的方式。
当然关于这点原因,并不是所谓的捏造事实。在中国的很多史料当中均有记载,据文绣当年的那封律师函所述,文绣与溥仪生活的9年期间,竟然没有一次同房,并在诉状中提出自此以后溥仪必须每月与其同房一次。由此得知,当时的文绣与溥仪的夫妻生活并不和谐,故此文绣才选择“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