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承德府建昌县一个叫孟明立的农民,遭一把短枪刺杀身亡。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平常无奇的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几乎每天都在发生,但却因为惊动了嘉庆皇帝,被记入了《清实录》。
这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且从头说起。
孟明立死后,他的妻子孟于氏觉得有些蹊跷,认为是别人所杀,就控告到建昌县的县衙门。可是,知县却对这个案子不理不睬。孟于氏无计可施,来到京城,一纸诉状告到都察院,指控建昌县知县“受贿得赃、枉出人命”。
照说,孟于氏这种行为叫越级控告,不会得到刑部的处理。可是,嘉庆皇帝登基以来,发生了白莲教起义,严重地削弱了清朝的统治。嘉庆皇帝认为,这是因为“和珅任事日久,专擅蒙蔽,以致下情不能上达”,所以要广开言路,允许老百姓直接到京城来打官司,都察院、步军统领衙门不得擅自驳斥京控案件。
很快,都察院将孟于氏的控告案件奏报到嘉庆皇帝面前。事关人命,嘉庆皇帝很慎重地审阅了相关材料,并派出兵部侍郎广兴为钦差大臣,到建昌县审理案件。
广兴可不是寻常人,他是满洲镶黄旗人,为嘉庆皇帝的得力干将,当年第一个站出来弹劾和珅,为嘉庆皇帝清除和珅立下了汗马功劳。嘉庆皇帝派广兴出马,可见对这个案件的重视程度。
广兴来到建昌县后,审理了这个案件。6月12日,广兴第一次奏报朝廷,称“孟明立委系自戕身死,伊妻孟于氏所控段让因奸毙命、并知县得赃等事,审属全虚,律应反坐”。在这里,广兴不但称孟明立,还指孟于氏诬告,应该依法对诬告者处以刑罚。
嘉庆皇帝对于这样的结果,很不满意。他提出了几个疑问。一、广兴所奏,并没有说清楚孟明立的死因。二、如果是自戕,原因是什么呢?三、没有人证、供词,有草率定案的嫌疑。四、如果孟明立确系诬告,那么她一个女流之辈,身后必有唆使之人,应该反复查问出来。
嘉庆皇帝最后强调:“人命重案,必当审讯明确,以期无枉无纵。”
过了几天,6月18日,广兴第二次奏报朝廷,声称“孟明立为人险吝”,因为将养老钱借给他人,妻子孟于氏想取回来,孟明立因此抱怨气闷,“因此自戕亦未可定”。
对于这样的答案,嘉庆皇帝更不满意了。他说:“今广兴折内竟欲借此根究、转坐孟于氏以逼迫其夫自尽之罪,愈出愈奇,更不成话矣。”嘉庆皇帝更是严词指责广兴:“平素办事常以搜剔为能,一经派令审案出京,竟糊涂若此。观其折内,逐层声叙,多属支离,意欲锻炼成案,枉坐孟于氏以逼迫伊夫致死之罪,岂不竟成冤狱乎!”
嘉庆皇帝认为广兴一定要坐实孟于氏逼死丈夫的罪名,是在制造冤案。
广兴当时已经回到了京城,在受到嘉庆皇帝严词指责后,他不得不再次回到建昌县,重新调查审案。
6月29日,广兴第三次奏报朝廷,这次,他推翻了此前自己的论断,指出是孟明立并非无无故自杀,而是同乡段让“逼索欠钱、并欲追还地亩”等所致。至此,案情终于水落石出。
嘉庆皇帝收到奏报后,指令继续审理此案,“将来段让一犯,自应照威逼人致死例定拟具奏。”同时对草率办案的广兴进行处理,“广兴审办此案,从前并未审出实情,实属粗疏草率,著照所请交部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