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主行为与史书传记以老小于成龙为例

(柏桦/文)刘知几认为:“史有三长,才、学、识。世罕见之,故史才少。夫有学无才,犹愚贾操金,不能货殖,有才无学,犹巧匠无楩楠斧斤,弗能成室”①。才、学、识被称为史家三长,排列以才为首起点则在于史识,因为“草创者资平博闻实录”,只有广收博闻,才能秉笔直书,不美人亦不丑人,对史学家提出较高的要求。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史学家在一定社会生活条件下,不可能脱离现实生活,也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当时社会的影响,更何况,传统道德也束缚住史学家的思想,历史道德与理性认识的矛盾,始终是困扰史学研究和著述的重要问题之一。

传统社会的士人认为德、言、功为三不朽,首推在于德,成名则在于功,因为功在于立竿见影,且容易传于后世,“所谓立德、立功、立言,没而不朽,世岂不有斯人?”但真正的德言、功具备者,史不多见,而仅以一德在身者更乏其人,因为德是比较含糊的概念。综观历代史书的列传,可以看到传主被选入传的依据是功先、言次、德最后,叙述起来却德先、功次、言最后。应该说列传是编纂者对传主的评定,有编纂者才、学、识的局限:也应该看到传主的行为对编纂者的影响,因为传主的德、言、功的传播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编纂者的史料取舍。

史书编纂者根据各种史料综合取舍面作成的传记,不可避免地带有编繁者的个人倾向,而传主的行为和事迹的传播(即便是这种传播有一定的曲解和人为的作用)必然会影响到史书编纂者的意念。本人在研究明清州县制度时,注意到史书传记编纂者谈论某些传主的个人行为时采用一些回避的手法进行处理,而这种处理往往使传主的面貌皆非。著史者为尊者讳,为亲者讳,是遵循传统的伦理道德,但给历史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造成疑问。清代康熙年间的老小于成龙为州县官的事例,或许可以在这方面给人以某种启示。

清代康熙初中叶是清王朝由乱及治的转折时期,在朝廷倡廉惩贪的情况下,吏治渐趋清明,廉能官吏辈出。这些廉能的官吏中有的政绩突出在任时就博得“青天”之名:有的被作为公案小说的传主,其事迹在普通民众中流传不衰成为无所不能、无有不解的理想中的清官;也有的得到皇帝的特殊褒奖,被树立为廉能的楷模。能够融合上述情况于一体的,当属于成龙、彭鹏、陈瑸、陈鹏年、施世纶等5人。这5人都是康熙年间的名宦,都是从州县官而升迁为方面大员,都得到“青天”的传名上为康皇帝的赞许,下为百姓的传扬。《清史稿》把他们5人合在一传之中,以他们“皆自牧令起,以清节闻于时”。5人当中,于成龙与施世纶的名声最大。

于成龙的名声除他个人的原因外,应该说与他同在一朝的另一位于成龙的崛起有关。说也凑巧,两位于成龙,都是起自州县官,都有清官的名声,都得到康熙皇帝的亲自表彰,又都升任方面大员。在前者曾为上司,康熙皇帝又要求在后者学前者所为,在当时就有“冰清玉洁两于公,名姓相同志亦同”的说法。两位于成龙相似之处虽多,但毕竟出身、遭遇、经历不同,以他们两人来比较。分析他们的异同,则可以看廉能与廉能之间的差别,也可以看到史书编纂者是如何受到传闻的影响而进行取舍的。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州县官是他们成名之始,从他们为州县官的业绩,可以看到州县官升入高官显宦的行列的可能性和机遇,也可以看到在他们步入高官、得到皇帝的嘉奖以后,是怎样被人为地把他们的业绩夸大和神化的。

老于成龙(-),字北溟,西宁州人,明末副榜贡生出身,历为广西罗城知县、四川合州知州、湖广黄冈府同知、黄州知府、江防道道员、福建按察使、福建布政使、直隶巡抚、两江总督。在短短20几年宦途中,州县官的生涯10余年,尔后10余年官运亨通,升迁之速为当时罕见.按一般常规,像老于成龙这样的方面大员,其微时的事情会被略去,但老于成龙不同常人,在州县官任上的政绩突出,自己有自纪,民间有传闻,在当时就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清史用不少笔墨来叙述老于成龙为州县官的业绩。《清史稿》的取材于何处呢?如果读过《于清端政书》就会发现《清史稿》的取材主要是来自《于清端政书》,兼采集民间传说。《清史稿》的编纂者是站在旧的传统道德的立场上,在史料的取舍上有明显的偏向,进而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因循守旧的官。

《于清端政书》卷1所收《治罗自纪并贻友人荆雪涛》一文,是于成龙对自己在罗城任上前后的主要经历的回顾,因为是送给友人的书信,讲起来的顾虑较少,写实的成分比较多。史家和世俗编写的传记和小说,多在此基础上作成的。

《治罗自纪并贻友人荆雪涛》开篇便云:“广西柳州之罗城,偏处山隅,东北界连湖南道通一带,西北界连贵州清平一带,其余土司环绕,山如剑排,水如汤沸,蛮烟瘴雨,北人居此,生还者什不一土民有瑶伶狼之种,带刀携枪,其性好杀父子兄弟友目操戈,恬不知怪。顺治十六年冬,初入版籍,成龙于十八年到任”。这段话被《清史》编者压缩为:“罗城居万山中,盛瘴,瑶、犷悍、初隶版籍。”可以说是比较得体,言也简练,显示出著史者的精练。

《治罗自纪并贻友人荆雪涛》用很大篇谈论上任之前的思想活动和经历《清史稿》的编者将此略去,虽说无可非议,但失去人的原有性格。把八月二十日入县中,一如郭外,居民六家,茅草数椽。寄居关夫子庙,安床于周仓背后,夜不瞑目,痛如刀割。黎明上任,无大门,无仪门,两犀茅草,一如荒郊:中堂草屋三间,东边隔为宾馆,西边隔为书小房,中间开一门,入为内宅,茅屋三间,四围俱无墙壁。哀哉,此一活地狱也,胡为来哉!写为“方兵后,遍地榛莽,县中居民仅六家,无郭舍。”略去传主的心理活动,也就失去人物的色彩。

于成龙曾悲怆地谈及自己到任之后的处境。那时,身染重病,卧床月余,从仆病死逃亡,自己思乡,“乞赐生归,当事者置之一晒而已”,有家不能归,有事办不成的百般无奈之状,跃然于纸。办理政事,也是“事到万不得己之时,只得勉强做来“。其“申明保甲,不许带刀携枪”的措置,被《清史稿》写为:“成龙到官,召吏民拊循,申明保甲‘。一个被人看不起而困于异乡的知县,勉强做来的事,被编纂者写成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的循吏。《清史稿》说于成龙在“盗发即时捕治,请于上官,谳实即处决,民安其居”。而于成龙讲述这个经过是:“间有截路伤命,无踪盗情,务期跟寻缉获,隐昧事情,尽心推敲,必得真实立刻诛戮,悬首郊野,渐次心服,地方宁静,而上台采访真确,于是有大事杀了解省,小事即行处决之,通行也”本来就没有请于上官,是采用先斩后奏的方法。这种方法在非常时期是经常采用的,州具官也有一定的决断权力,但在政治相对稳定之时,州官不得到上官的许可,是不能任意诛杀的。《清史稿》的编纂者为名臣讳,不想使于成龙背上逆上之名,特别强调他是“请于上官“。

《清史稿》记载于成龙在罗城县另一功绩是:“邻瑶岁来杀掠,成龙集乡兵将捣其巢,瑶惧,不敢犯罗山境。民益得尽力耕耘。居罗山七年,与民相爱如家人父子”。于成龙自述此事是:“憾与柳城西乡为邻,此地祖孙父子长于为贼,扰害无己。申明当事,皆以盗案为艰,置之高阁”。于是他集合乡兵、练兵,声称进剿。本来擅自兴兵是“未奉上命而专征”,“功成亦在不赦之条”,实际上虚张声势,达到该“渠魁俯首乞恩讲和,抢掠男女牛只尽行退回,仍约每年十月犒赏牛只花酒一次,取各地方甘结存案”之目的。清代野史讲于成龙处理这件事的经过是:“邻瑶岁率三四至,杀掠人畜,乃严保伍,勒乡兵,将捣其巢。瑶惧,自投,不敢复犯界,数遣子女问安。春时,命两瑶异竹舆,行田野中,见力耕者,辄呼与语,相劳苦,民率妇子罗拜。或坐树下,与饮食笑语,奖勤扶情,民大劝①”。《清史稿》的编纂者对这些采取认同,故所记之事与上述记载略同。

《清史稿》罗列于成龙在罗城县的善政有“牒上官请宽徭役,疏鹺引,建学宫,创设养济院,凡所当兴罢者,次第举行,县大治”。完全是按照循吏的标准而套用的,其中有些可考,有些则难考其实。

宽徭役是于成龙曾经上书巡抚,强调“粤西与腹里不同”,应该按照当地的政治经济条件,因地制宜,认为正赋必完,加派慎重。

疏鹺引是根据于成龙的《条陈引盐利弊议》。罗城地处山区,食盐的供应全靠从广东运来,当时运盐行销方法是官运官销或官招商运商销,其中弊端百出。州县官为了考成,将盐高价强行发给本州县民,“盐价虽贵而民不敢争,纳虽急而民不敢议,引价虽销民不敢言,日复一日而民病以入膏言”民病催逼盐款,忧盐款不集而误考成。官招之商运销,官款是不会短少,不会耽误官的考成。然而,“官不乐商盐之贱而致积,商更乐于官盐之贵而获厚利,两相腾涌,民无贱盐可食而民愈穷”。于成龙建议由“流商从便发卖”,官可不计考成,商可因竞争使盐价自落,民则得食贱盐而多消费。于成龙按照这种方法去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本县民众的负担,于民生也不无小补这样的事情《清史稿》只用三字带过,很难看出于成龙“疏鹺引的用意和意义。

建学宫、创养济院的事迹,笔者翻阅地方志没有见到于成龙有过此种政绩,野史也没有谈他有这方面的业绩,但兴学爱民是循更最基本的特征。《清请史》这样记述,无非是强调于成龙是典型的循吏,却忽略了其安民的手段。于成地能做到官民相爱,主要还是在他清廉自律,不以官威官体施加于民。他在罗城“日食二餐或日食一餐,读书堂上坐睡堂上,毛头赤脚,无复官长体统。夜晚酒一壶,值钱四文,并无小菜,亦不用箸,快读唐诗写俚语‘。因此他能和民众交往。据传闻,于成龙“累土为几,案旁置灶一,盂一,召百姓从容问疾苦。皆感其至诚,益乐就之”。能与民众打成一片,当然也为民众尊敬,《清史稿》的编者忽略这个问题,而民间传说却把这些添枝加叶,可见《清史稿)的编纂者主要是站在专制王朝的立场上。

另一位于成龙(-),字振,军镶黄旗人,荫生出身。历为直隶永平府乐亭知县、通州知州、江宁知府、安徽按察使督理高宝河工、直隶巡抚、河道总督。在33年的宦海生涯中,在乐亭知县任上竟有12年,中间免而复任、降级处分,蹉岁月,好不容易才升到知州,若不是遇到同名同姓的上司,他的仕途不知何时才能开通。

一个当过12年知县的人,迟迟不能升迁,肯定有许多难言之隐,《清史稿》的编纂者仅用数十字概括,可以说是淡淡带过。该文云:

康熙七年,自荫生授直隶乐亭知县。八年,署滦州知州。以逸因当降调,乐亭民列善政,两叩阍吁留,下巡抚金世德勘实,得复任。十三年,以缉盗逾限,又当降调,世德疏请留,上特许之。十八年,迁通州知州。

小于成龙的政绩主要是在水利,略去他在州县官时的事迹,不应该有什么非议,但一个州县官能得到治下之民爱戴,有些百姓敢不惜违犯禁令,弃身家而不顾地去为他奔走呼吁,究竟是因为什么?这样的事例在清代是不多见的,原本应该引起史家的注意,《清史稿》的编纂者却避而不谈,是他们对清代的政治体制还缺乏认识。因此,有必要了解一下小于成龙在州县官任上的所作所为。

康熙七年(),31岁的于成龙以恩荫选授永平府乐亭知县。这位以过继他人而得到荫生出身的知县,初任得到一个简缺,本应该是个过渡,却没想到刚上任两个月便赶上水灾,“深水泛涨城下,深七八尺,坏民田庐”。刚刚入仕不知宦海风险,也不知为官技巧跑到知府那里强硬地请求,结果遭到拒绝。年轻气盛,于成龙回到县里便声言:“抚字兹土,对此奇涝不上闻,如民牧何!倘请而得罪去官何妨!”竟越级遍告于各上司,当然会遭到嫉恨。

越级上诉取得成效,得到八千余两的赈灾银,田赋减十之三,重灾全免,百姓得到实惠,上司也开始注意这位年轻的知县,上任才八个月,便让他署理滦州事,前程看好。没想到有个重囚逃脱,牵连他降级调用。县民曾受到实惠有感恩者竟直赴京城为他请免复任者,还有跑到驾前为其呼吁者,这些人虽被判以迁徙之罪亦在所不惜,终于使康熙皇帝知道有这样一位知县,命令巡抚金世德核实情况。这位金抚一是顺从皇帝旨意,二是安抚下属,竞罗列于成龙17条善政送到皇帝那里,于成龙便得旨复任。

这次坎坷,使于成龙颇有感触地说;“天下有贪官无刁,民之刁皆官致之,言刁民即非良吏”。因此,他便认真地办起为民造福之事。如开除人丁三千余,减去拨补田赋、种子等减轻本县百姓的一些负担:请大吏和富户捐输以救春荒,革除杂费杂徭,使本县百姓少受官扰等,得到百姓的拥护。

原本气盛的于成龙,复任以后,稍稍有所收敛,但也难偶尔再现原貌。康熙十二年(),上方核查原任总督侵欺赈银事,他力白其诬而得罪钦使,受到罚棒一年的处分。宦途的坎坷使于成龙深知主管上司的重要,不得不改变一些事上的方法。如本县有旗丁金某,自持为巡抚金世德之叔,讹诈本县富户姚某,于成龙秉公而断,声称:“乐亭凋敝,何堪旗人诈害,汝虽为巡抚叔,余亦不汝贷也!”结果使金巡抚“心颇不乐”。于成龙也知此言不妥,便亲自到金巡抚处解释,得到原谅,也得到器重。因此他在捕盗未全获罪犯而应降调时,金巡抚为他上请,得旨施恩,才保住官职。其升为通州知州,也是金巡抚题补的。

小于成龙的12年乐亭知县生涯的体会是:民有田自耕之,民有家自养之,余何与焉!且钱粮未许愆期,刑罚未能尽废,何恋恋于余哉?余惟无所剥削于民,又不为刻深之行。是是非非,无所偏向,而凡为民兴利除害,必如所愿后已。此民之所以不能舍余也“。

不为刻深之行是小于成龙的施政方针。如他在通州审理的一件布匹失窃案:一个乡下人担柴进城,买了两匹布而放在柴担上,在一名书生家门外歇息,书生与乡下人闲话,转眼间布不见了。乡下人情急,便在书生门前大声疾呼。书生以乡下人侮辱斯文而告到州衙。于成龙问了经过,便派衙役以书生嘱托为由,到书生家诈取到赃物,当堂还给乡下人,而低声书生曰:“无耻如尔,不疾去何为!”这样,乡下人找到布而称其神明,书生免杖责而敬其存廉耻。这样的行为,必然会得到本地各阶层的一致赞誉。

明辨是非是小于成龙的办事原则。如通州五仓胥役某,率百余人欧打回民常二等,于成龙捕治首恶。本来五仓监督就不把州官放在眼里,现在州官惩治他手下胥役,岂肯罢体。便声言将率仓役数百人追打众回民。于成龙见难制止,便亲往仓场侍郎处言说,遏制住五仓监督的气焰。顺是惩非,回民们得到保护,肇事者受到制裁,一场即将发生的民族纠纷被平息了。

12年的知县生涯及所作所为,与他在显达之后的主要政绩修水利的关系不大,可能是《清史稿》编纂者略去不谈的理由。然而,编纂者既然交代了传主的声名很早就为康熙皇帝所知,且有巡折的看重,却没有讲传主究竟因为什么在知县在上蹉跑12年,这与传主以后数年间的破格升迁,似乎不成正比。凡是读此传记者,大概都会对传主在就任江宁知府以前的宦途壅滞产生疑问,也就不能不说编纂者在取舍上有些失当。

从老小于成龙为州县官的事迹,我们可以看到:人的行为受到社会条件的制约,也受到人的心理因素的影响。因此,对一个人的评价,除了要看他的具体行为,还应该看到他们行为的动机,才能公正地作出评价。对人物的评价,撰述者的个人意念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社会的奥论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撰述人的意念。

老小于成老都得到康熙皇帝的褒奖,被康熙皇帝誉为天下第一廉能吏,尤其是老于成龙一生为官,不带家属,为有清一代所罕见。此外,两个人的文集在他们去世不久就世,民间有关他们的传说流传也很广。编纂者把他们作为廉能的典范,可以说是有凭有据。在传统道德的制约下,编纂者追求道德与行为上的和谐,必然在史料取舍上有所偏见,乃至以道德来规范行为,就使原本活生生的人变成卫道者,成为千篇一律的死人。

以老小于成龙的出身来说,他们都不是正途出身,初任都是简缺知县,没有经过调繁考满的熬资循例便便超升为知州,而且以后宦途平坦,应该说是他们碰到机遇,并且把握住时机。

老于成龙是不否认机遇的,他的机遇是来自巡抚金光祖。老于成龙赴四川新任前拜别老上司,金巡抚的一番话,他全部记下而告之友人。金巡抚说:“我荐举你一场,指望行取,知道你穷苦,我为你凑下盘费。谁知你先升了,此亦是你的命。但两司因认不得你,不肯荐举你,本院发怒,方才举来。谁想督台将你考语“淡泊自甘“四字圈了,立意粤西单举荐你一个,亦是公道难泯处。今你往四川,又是苦了,照罗城县做法,不可坏我名声。我与书两封,一与总督,一与抚台”①。也正是金巡抚的知遇和关照,开通他今后的途。《清史稿》没有记载这些事,只是以“总督卢兴祖等荐卓异”而括之,官场的复杂斗争也就变得平平淡淡。

小于成龙则不讲机遇,但他把握住时机,又因时机而得到机遇。小于成龙在知县任上蹭蹬十余年,办了不少利民的好事,但每每只是保住知县的职位,却没有升迁的机会;虽然他因百姓上诉而名为皇帝所知,但上司对他没有好感,他也没有机会解去上司的猜疑。直到大军过境,永平唐知府感到为难,给他两银,让他负责,他只用去一半,便把大军送出府境。这样,唐知府“称不绝口,同知郑四国者,素与公不善至此亦悦服焉”。小于成龙把握住这个时机,取得上司的谅解,也就开通升进的道路。他在通州任上两年赶上皇太后殡葬路过,他筑桥修路不辞辛苦,办理的井井有条,得到当时任巡抚的老于成龙的赏识。也可能是同名同姓的缘故,老于成龙对他情有独钟,并为他铺平升进的道路,这是他的机遇。康熙皇帝路过通州,小于成龙能在一夜率工匠名完成阔六尺、高一丈六尺殿门,已经为康熙所惊叹:不毁桥而用人将龙舟扛抬过桥,又为康熙所称许。这次机会,他把握的恰到好处,机遇也就来了。《清史稿》没谈这些事,而这些事却是小于成龙在知县任上蹭蹬十余年,一朝升迁便青云直上的原因。

机遇是来自偶然,机会是得到上司的器重;偶然不是人人能遇到的,但机会却是人人都有的,这就要看个人创造和把握的能力。从老小于成龙为州县官的经历,可以看出州县官若仅凭个人能力,是不可能顺利施政,也不可能开通仕进的道路的,只有得到上方的支持和认可,他们才能有所作为。老小于成龙都得到了本地的各阶层人士的爱戴,受到百姓的拥护但百姓的赞誉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官运,而上司的赞许却开通他们的仕途。“不获乎上民不可得而治”。在州县官群体中,类似老小于成龙那样为民办事的不少,但他们却没有老小于成龙的机遇和声名,是因为他们没有获上。

由上可见,《清史稿》在叙述老小于成龙为州县官的事迹时,有明显的取舍,尤其是关于人事纠纷方面的内容,编繁者采取概不涉及的态度。史实源于史料的汇集和整理,汇集过程中难免有遗漏之处,整理也难免有顾此失彼的地方,些只是编纂者个人的才、学、识的问题。传统的史学“对于正面人物,用互见法或某种凡例曲折地显示其个性缺点,而不正面显示传主的迹。对于反面人物,则予以真实地揭露”①。这种人伦道德的无形制约,也就决定(清史》的编纂者不可能对老小于成龙这样正面人物的个人行为有更多的叙述。为贤者讳,为尊者讳,这种忌讳把贤者、尊者的个人性格太半抹杀。其实,贤者、尊者也是人,虽然他们的抱负和人生追求与常人有所不同,但是芸芸众生,他们也不免有七情六欲。若是舍去人类社会最根本的生活,仅取“圣贤”不食人间烟火的一面,就不可能真正地了解“圣贤”。

从《清史稿》编纂者所撰写的老小于成龙为州县官的事迹来看,编纂者在史料上有明显的取舍倾向,这种倾向把许多传主的真实面貌掩盖起来。清代离现今尚不太遥远,进一步发掘整理,还历史人物以本来面貌,应该是很有意义的工作。恨自己才薄学浅,功力未达,恐不能胜任此事,仅以此文奉上,期引起前辈和师友的注意,发掘和整理史料,撰写出更多泽及后人的信史来。(选自:庆祝王钟翰教授八十五暨韦庆远教授七十华诞学术论文集)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ysty/2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