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镶黄旗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根据《镶黄旗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简章。一、招聘人数本次镶黄旗3所医疗卫生机构共招聘1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1、2。二、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具有锡林郭勒盟户籍(具体落户截至时间年10月26日,含高考入学前为锡林郭勒盟户籍)。对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不限户籍,对在锡林郭勒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不限户籍。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即年10月26以后出生)。7.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对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检验医师、检验技师、执业药师资格人员报考相应专业条件岗位的,学历条件可放宽至中专和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自考、成人、电大、函授、网络教育等)。按照教研厅函〔〕1号文件精神,对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在读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年及以后的毕业生)。4.锡林郭勒盟年度事业单位刚性引进的人才。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7.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三、岗位类别本次招聘分“项目人员岗位”和“普通岗位”两个类别。“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项目人员”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四、招聘程序(一)报名和资格审核。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核。2.报名地点:镶黄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3.报名安排第一阶段开展“项目人员岗位”报名工作。“项目人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必须为报名开始日之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或退役。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普通岗位”。对无人报名审核通过的“项目人员岗位”,调剂到“普通岗位”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调剂岗位公布时间:年10月28日第二阶段开展“普通岗位”报名工作。对无人报名或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普通岗位”,减少或取消相应招聘计划数。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公布时间:年11月1日。各岗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及招聘方式(实践技能操作或笔试)公布时间:年11月2日。4.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或证明如下: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数码彩照3张;《镶黄旗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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