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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内务府与内务府三旗女子,和内务府参选

导读:清代内务府与内务府三旗女子,和内务府参选秀女范围的变

内务府为清代特有,是清朝管理宫廷事务的机构,始设于顺治初年至顺治十一年(年),仿明制改内务府为十三衙门;顺治十八年(年),裁十三衙门,复设内务府。自此遂为定制。内务府的组织渊源于满族社会的包衣制度,由满洲八旗中的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这上三旗所属包衣组成。其最高长官为总管内务府大臣,由皇帝从满洲王公、内大臣、尚书、侍郎中特简,或从满洲侍卫、本府郎中、三院卿中升补。总管内务府大臣原为三品官员,雍正十三(年),升为正二品。总管内务府大臣虽非正一品大员,但由于内务府与皇家的特殊关系,总管内务府大臣的地位不可小。内务府承办皇家的衣、食、住、行等各种事务,其直属机构有七司三院,七司为广储司、都虞司、掌仪司、会计司、营造司、慎刑司、庆丰司,三院为上驷院、武备院、奉宸苑。织造处等30多个附属机构亦归内务府管辖。

此外,敬事房亦隶属总管内务府大臣管辖,敬事房置于康熙十六年(年),掌管奉行谕旨及内务府文书,管理宫内事务及礼节,收核外库钱粮,甄别调补宦官,并巡查各门启闭、火烛关防。有总管、副总管,皆由宦官充任。雍正元年(年),雍正帝定总管太监秩四品,副总管太监秩六品。由此可见,内务府与皇家的密切关系,内务府三旗女子实即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三旗包衣女子,其选秀工作由内务府会计司负责。顺治十八年(年)正月初七日,顺治帝宾天。随后康照帝即位。为保证后宫有足够的女子可以使令,康熙帝规定使令女子从内务府三旗中选择:内务府三旗佐领、内管领下女子,凡年至13岁者,佐领、内管领需登记造册,送交会计司,会计司呈给内务府堂而后再交总管太监,由总管太监请旨皇帝,确定挑选日期。

内务府三旗女子之所以必须接受挑选,与其出身密切相关。内务府三旗本即皇家的包衣,具有为皇家服务的义务。内务府三旗女子入宫实际就是服役,主要从事伺候后妃等人的工作,服役一定期限后,出宫婚嫁,内务府三旗女子参选秀女的范围呈现逐渐缩小之势,雍正十三年(年),乾隆帝即位以后,鉴于盛京打牲乌拉等处满洲官员、百姓所居甚远,来往京城多有不便,首先规定了打牲乌拉等处女子以后不用再行参选,同时规定庄头壮丁之女亦不必再拣选,原记名者一并除名,由父母聘嫁。乾隆八年(年),乾隆帝进一步缩小了内务府三旗女子参选秀女的范围,下令八旗外任文官同知以下、武官游击以下之女免选秀女的同时,亦规定内务府三旗外任文官同知以下、武官游击以下之女不再参选内务府三旗秀女。

此后,道光帝时期更是进一步豁免了回部、番部等少数民族女子的参选。众所周知,乾隆朝曾多次进行针对边疆地区的战争,并且俘获了大量的少数民族人口,为方便管理,遂单独设立佐领予以安置,自然这部分少数民族中的女子也都被纳入了参选秀女的范围。在乾隆二十五年(年),乾隆帝便特意降旨规定,回子佐领下女子,亦由内务府会计司挑选女子;乾隆四十三年(年),健锐营安置之番子佐领下女子,照回子佐领之例办理。至此,回子、番子之女子都被归入选秀之列。但是至道光朝,因为社会的动荡,道光帝明确规定:自道光三年(年)为始,内务府三旗女子内所有回子、番子之女,一律停止参选引看。回子、番子之女不参加引看,就不必再入宫服役。

对于皇帝而言,这样就肃清了宫内潜在的危险。摒弃了部分外任内务府官员之女,排除了回子、番子之女,内务府三旗女子的参选人员,范围大大缩小,局限于部分内务府三旗旗籍高官之女和生活在底层、没有家事背景的普通女子。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宫女皆出身于内务府三旗旗人,但她们极有可能成为皇帝的后妃。实际上,皇帝的后、妃、嫔中也确实不乏出身于内务府之人,如乾隆帝孝仪纯皇后,即嘉庆帝的生母,是内管领清泰之女;乾隆帝慧贤皇贵妃父家原亦为内务府包衣;嘉庆帝吉嫔是内务府正黄旗人,简嫔乃内务府镶黄旗人,等等。若得到皇帝恩准,后妃娘家可以抬旗,比如下五旗抬入上三旗,内务府三旗抬入八旗,如乾隆帝孝仪纯皇后魏佳氏母家、慧贤皇贵妃高氏母家均抬旗入满洲镶黄旗。如是,其家女子日后参选秀女,则不再属于内务府三旗秀女的范畴,而是参加由户部主持的八旗女子选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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