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有客人进门,那就是有生意来了。机灵的小二忙跑过去,询问:“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而现代人对“住店”是熟悉的,那打尖又是个什么意思?其实这是京津一带的方言,也就是吃饭的意思,路途遥远,赶路辛苦了要投宿,饿了便要吃点东西,打发下舌尖,舌尖则是人对味道最敏感的地方,吃饱喝足后才好继续赶路。《听雨丛谈·打尖》便讲到:“今人行役于日中投店而饭,谓之打尖。”《疏证·释词·释言五》中解释:“打尖,昭人谓旅途小憩为打尖。按《广雅·释诂三》,‘止也。’俗以尖字为之。此言小憩止,因小休而饮食,故小食亦曰打尖矣。”在清朝的白话小说中,“打尖”一词也是常见的,由清代文人李汝珍所创作的长篇小说《镜花缘》中则描写道:“如路上每逢打尖住宿,那店小二闻是上等过客,必杀鸡宰鸭。”而李汝珍便是出生于京津一带,《镜花缘》更是继承了《山海经》中的《海外西经》《大荒西经》的一些材料。另外在《红楼梦》的第十五回中有:“那时秦钟正骑着马,随他父亲的轿,忽见宝玉的小厮跑来,请他去打尖。”写《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早年在南京江宁织造府度过了一段锦衣纨绔的生活,雍正六年,曹家被抄家后,曹雪芹便跟随家人迁回了北京老宅。值得一提的是,据考证,“打尖”原本是“打火”,而在清内务府汉军镶黄旗人福格所著的《听雨丛谈》中,则特别解释道:“今人行役,于日中投店而饭,谓之打尖。皆不喻其字义,或曰中途为住宿之间,乃误‘间’而为‘尖’也。谨按《翠华寻幸》,谓中顿曰‘中火’。又见宋元人小说,谓途中之餐曰‘打火’,自是因‘火’字而误为‘尖’也。”如元代马致远所著的《黄粱梦》中就讲述道:“兀那打火的婆婆,央做饭与我吃。”《水浒传》第五三回则写道:“到五更时分,戴宗叫李逵起来打火,做些素饭吃了。”“打火”一词,含义更广,除了在路途中做饭或吃饭,还可指用打火刀敲击火石以取火。久而久之,京津一带,“火”字变成了“尖”,人们认为舌头可尝尽人间美味,“打尖”一词就有了吃饭的意思,而打尖自然是不分正午晚上,哪怕是在客栈里住上一晚,也可称打尖。“尖”含有歇息之意,也是在清代以后,比如清末小说《老残游记》中有一句“我已打过尖了”,意思是说已经休息、吃过了。不过到了广东地区,“打尖”就不是这个含义了,在广东方言中,打尖却是指人不守秩序而插队的行为,是完全不同的意思。你要是在广东问“客官,打尖还是住店?”对方未必能弄明白你干啥说“打尖”,说不定还会因此起冲突。并且在广东,一开始也不是说“打尖”,原是“打櫼(jiān)”,久而久之,就讹传为了“打尖”。此外,“住店”也并非是暂来暂住,是要在店里面住上一段时间。比如在《水浒传》中,鲁智深在渭州救下了金老儿父女,他们落难在那个鲁家客店安歇,长住不走,那便是名副其实的住店了。而在描绘宋代都城汴京商业繁华的《清明上河图》,则画出了“马店”、“脚店”、“正店”等,马店则是主要供马帮客人投宿的客店;脚店则是供人临时歇脚的小客店,并且是含有官方酒水销售许可的餐饮机构,会向正店批发酒水等。正店则是喝酒取乐、醉生梦死的地方,从图中也可以看出,正店的生意很好,店前人头攒动,并且正店的大楼很是气派。通常进了正店,店小二不可能会问“打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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