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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镶黄旗选举委员会第1号公告

公告

第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以及镶黄旗人大常委会关于旗、苏木镇两级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经研究,确定年11月15日为旗、苏木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选民登记工作从年9月26日起,到年10月20日止。望广大选民在此期间积极配合,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对于外来人员的选民登记问题作如下规定:凡户口不在本地的外来人员,原则上应当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单位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参加选举。如本人要求参加现居住地和工作所在地选举的,必须向户口所在地取得选举资格证明后,在选民登记截止日前到现所在单位或现居住地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经核对选民资格后,可以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如已在现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选民,经核对选民资格后,可以不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特此公告镶黄旗选举委员会年9月24日(编辑:魏剑卿)(审核:乔立刚)(监制:吴美云)(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镶黄旗宣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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