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雍正皇帝喜欢玩儿文字狱,一言不合就整一个出来,雍正五年又整了一个,史称“查嗣庭试题案”。
案件发生后,雍正下令逮捕、严办查嗣庭全家。作为主犯,查嗣庭被捕后遭到残酷折磨,病死狱中后仍遭戮尸枭首,他的儿子也惨死狱中,族人被流放,其哥哥査慎行惨遭牵连,全家被捕入狱。
查嗣庭是冤枉的,比窦娥还冤。
身为朝廷二品大员、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的查嗣庭,于雍正四年被派到江西担任考试官,于是大祸临头。罪魁祸首,来自于他出的考题:维民所止。
这四个字出自《诗经·商颂·玄鸟》,原文是“邦畿千里,维民所止”,大意是说国家广阔的土地都是老百姓所居住的。这话有问题吗?当然没问题。
可是雍正不这么看,当有人向他举报说这是要杀你的头,他深以为然,然后惨案就发生了。
举报者很有“学问”,居然看出“维止”两字是“雍正”两字去了头的“结果”,查嗣庭出这个考题,分明是想砍皇帝大人的脑壳。
实际上上述说法基本上属于民间传说,其实那年查嗣庭在江西出的考题有四个,出问题的是首题“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和三题“介然用之而成路,为间不用则茅塞之”,以及策题“君犹腹心,臣犹股肱”。
在雍正看来,以“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为题,是查嗣庭不满朝廷保举人才的命令,用“介然用之而成路,为间不用则茅塞之”作题实乃居心叵测,“君犹腹心,臣犹股肱”则有辱君威。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雍正拿查嗣庭出的考题大做文章,分明是鸡蛋里挑骨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雍正自己心里也明白,即使给他十个胆子,这个姓查的也不敢有那些意思。但姓查的必须死,因为他是隆科多的同党,“向来趋附隆科多”。
查嗣庭怎么就成了隆科多的同党了呢?
原来查嗣庭的发迹,与隆科多的举荐很有关系。他是于雍正元年经隆科多举荐被授内阁学士的,后来又经蔡珽举荐兼任礼部侍郎。
那么问题又来了:隆科多举荐的人,就一定是他的同党吗?这之间有必然联系吗?
当然没有必然联系,如果脑子正常,就能明白他举荐的人不一定是他的同党,不是他举荐的人不一定不是他的同党。
隆科多又犯了什么法,以至于连他的同党都在狠狠打击之列?
隆科多是满洲镶黄旗人,是雍正皇帝的舅舅,康熙时期任理藩院尚书兼步军统领,雍正时期任吏部尚书加太保衔。
除此之外,雍正还命他与大学士马齐“总理事务”,并袭一等公爵位;后来又因总理事务干得不错,加封他为一等阿达哈哈番(轻车都尉),又于雍正元年与川陕总督年羹尧一起被加封为太保;
雍正二年兼领理藩院事务,任纂修《圣祖实录》、《大清会典》的总裁,并且监修《明史》,不久又与年羹尧一起被赏赐双眼花翎、四团龙补服、黄带、紫辔。
隆科多不但很能干,也深受雍正的宠信,无论在何种场合,雍正都不叫他的名字,而管他叫舅舅,或者叫“隆科多舅舅”。
这样一个大红人,雍正却容不下他了,要把他整死。
而这个隆科多,到底犯了哪门子法呢?
要说违法乱纪,皇亲国戚哪一个屁股是干净的?比如结党营私啦,儿子品行恶劣啦,家仆挟势索贿啦,但这些对雍正来说,只不过是整死这个舅舅的借口而已。
真正把隆科多推上死亡之路的,是他功劳太大,而不是违法乱纪。
说他功劳太大,是因为他是雍正的拥立者,是帮助雍正篡位的大功臣,没有他就没有雍正皇帝。
雍正篡位后虽然表面上对他格外重用,实际上对他最不放心:一,担心他把他篡位的秘密泄露出去;二,担心有朝一日他故伎重演,扶持别人上位而干掉他。
所以,雍正必须“先下手为强”干掉这个舅舅,然后削弱和打击他这一派的势力。作为隆科多的“同党”,查嗣庭自然在雍正的射程范围之内——他用的是机枪,一扫一大片,何况查嗣庭正好撞到了他的枪口上。
在雍正这把机枪的扫射下,查嗣庭不但自己死于非命,子女也深受牵连,十六岁以上的被判处斩刑,十六岁以下的流放三千里;
查嗣庭的二哥查嗣僳及其诸子也都未能幸免,统统流放三千里,仿佛怕他的儿子孤独,让他们去作伴。
最冤的还不是查家人,而是浙江的读书人,案件发生后,雍正竟然下令停止浙江乡试、会试三年。为毛?因为查嗣庭是浙江人。
至于受此案牵连的江西官员统统被革职,那更是小意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