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创建之初为了规范部队及人员的活动,创建了八旗制度,一开始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年)设立黄、白、红、蓝四旗,在万历四十三年(年)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八旗之制确立。是清朝的社会生活军事组织形式,也是清代的根本制度。
后努尔哈赤又在天命初年增设了蒙古旗,于皇太极时期天聪九年(年)编成蒙古八旗,之后又增设了汉八旗,至此八旗的制度基本完善。另外正蓝旗也由皇太极亲自领辖,形成了上三旗和下五旗之分。
清入关之前由皇帝统辖正黄、镶黄两旗,其他的六旗由各个王爷贝勒统辖,入主中原后,多尔衮将自己所领的正白旗纳入上三旗,而将豪格统领的正蓝旗降入下五旗,此后未再变动。多尔衮病逝后,顺治皇帝接管正白旗的统领权。所有人都要划归各旗,但是原则上皇帝是不入旗,因为所以旗都是皇家的,之后皇帝一般把自己入在镶黄旗,所以镶黄旗显得更为的尊贵。
上三旗:正黄旗、镶黄旗、正白旗
下五旗:镶白、正红、镶红、正蓝、镶蓝
附图:满清八旗铠甲图及北京城八旗方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