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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帝亲征噶尔丹中的八旗与绿营存在什么问

一、八旗与绿营制度的确立

(一)八旗制度的确立

八旗制度的创制较早,在清的前身后金政权尚未草创之时,伴随政权开创者努尔哈赤军事行动的展开,其雏形已为初现。

明万历二十九年(年),努尔哈赤“以诸国徕服人众,编三百人为一牛录,每牛录设额真一”,这是八旗制度最早雏形的出现2。“牛录”,源自女真人日常出猎活动中的基本组织单位,被努尔哈赤灵活地运用到其军事-政治-社会三位一体的组织管理上来。而原先“牛录”组织中的总领牛录额真自此“遂以名官”。与此同时,努尔哈赤创设了黄、红、白、黑四旗。

万历四十三年(年),努尔哈赤基本完成政权初创前的工作。因此,努尔哈赤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已有的组织管理模式。他规定:“每三百人设一牛录额真,五牛录设一甲喇额真,五甲喇设一固山额真。每固山左右,设两梅勒额真。”并且,在已有四旗建制的基础上,“增四镶旗,易黑为蓝”。至此,八旗制度随随着爱新觉罗政权的诞生而被正式确立起来。

其后,随着政权发展中的现实需要,在皇太极时期,又先后从八旗中分别设立了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在清入关前夕,经过努尔哈赤和皇太极两代统治者的创立和发展,八旗制度日渐完善。

(二)绿营制度的确立

绿营兵,又称“绿旗兵”,是清朝另一支国家正规军队,与八旗兵同属“经制兵”。相对八旗制度在清入关前就已日渐成熟,绿营制度则是在清政权入主中原、统治全国之后,统治者借鉴前朝镇戍制度、对之加以改造而确立下来的。史载:“绿营规制,始自前明。清顺治初,天下已定,始建各省营制。”

顺治初年,清军入关后,在全国范围内八旗兵力明显不足,统治者看到了这一点。同时考虑到希望借助在汉人占绝对多数的内地各处实行“以汉治汉”之策以达到稳定和弹压地方的目的,而且为了便于战时兵员的征调以及弥补八旗兵在陌生复杂的中原环境里作战能力的不足,清政府决定在收编原明朝旧有军队的基础上,建立绿营兵制度。

绿营兵制度的基本单位是“营”,根据戍守地方的规模等级不同,又分为“标”、“协”、“营”、“汛”。其中,“标”分别由总督、巡抚、提督和总兵统领2,“标分其治于协、于营、于汛,以慎巡守,备征调”。由此可以看出,设置绿营兵戍守全国各地的主要任务在于两项:平日巡守和战时从征。

著名史学家罗尔纲先生对绿营兵制度做过很重要的奠基性研究,他对绿营兵制度在清代所发挥的作用给予高度评价,“这个制度建立后,清朝才掌握到了国家统治权力最主要的工具,从而发展它的统治,巩固它的统治”。

二、对准战争前,八旗和绿营的发展及各自军事表现

(一)八旗兵制的发展及八旗兵的表现

1.八旗兵制的发展

随着清军入关、清政府对全国统治权的掌握,作为政权根基的八旗制度也随之发展变化。

首先,与之前在关外相对小范围内实行八旗兵民合一的模式不同,面对辽阔的国土,兵民合一已然不能适用于八旗军队在新形势下的发展。因此,入关后的八旗军转化为“不事生产”的国家常备军,从此不再担负其原有的生产职能。

调整为常备军后的八旗兵在职责上分为拱卫京师和分守地方两部分,称作“禁旅八旗”和“驻防八旗”。

其中禁旅八旗又分为“郎卫”和“兵卫”两种。郎卫指直接负责扈从和保卫皇帝的部分,属于侍卫处管理,最高负责人是领侍卫内大臣。而其他负责拱卫京师安全的八旗兵则属兵卫,具体包括前锋营、骁骑营、护军营、步军营等。

驻防各地的八旗兵,亦始于顺治时期,成为清朝在各地方的常驻武装力量之一。史载:“顺治二年,分遣八旗兵驻防直隶顺德、山东济南、临清、德州,江南徐州,山西平阳、潞安、蒲州八城。后依各省形胜设将军、都统、副都统,或但设城守尉、防守尉驻防。”

八旗在各地驻防的官兵结构上也不尽相同,“有满蒙汉、满蒙、满汉合驻以及满兵或汉兵单驻等多种形式”。此外,驻防八旗兵除了戍守地方,还担负监视地方绿营的任务,战时则与绿营备征调、协同参战。

其次,八旗兵制在清前期发展过程中的另一个变化是随着皇权不断集中强化,皇帝对于八旗军队的领导掌控也日益加强。

在清(后金)政权初创时期,按照努尔哈赤对八旗制度的设计,八旗分由八名旗主贝勒掌统、负责,而各旗的固山额真同其下的甲喇额真、牛录额真一样,只是负责管理各旗一般性事务。八名主旗贝勒在当时权力极大,位列政权的核心决策层。努尔哈赤曾对八旗旗主贝勒们明确表示:“一人虽有知识,能及众人之谋耶?故命尔等八子为八王,八王同议,必然无失。”努尔哈赤指出应建立一种“贵族共议”的集体执政方式,君主不能凌驾于旗主之上,旗主可以联合推翻不称职的君主,同样各位旗主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也就是说,在八旗制度的构架下,国君由掌握旗权的贵族们公推,且与贵族们地位平等,共同治理国家。

正是由于八旗制度运作中最初的权力结构,才使得皇太极执政前期,后金政权出现形同四大贝勒共治的现象。随着皇太极对汗权和皇权的不断加强,传统的八旗旗主对八旗掌控的实权不断被削弱。经过顺治时期后,皇帝获得了对“上三旗”的亲控权。同时,旗主权力也被日渐剥夺。

至康熙帝执政期间,皇帝对八旗的直接掌控更加严格,这从康熙帝后来变革八旗中各旗正、副都统员缺补授的办法即可看出。他规定:“都统、副都统系官兵要任,若各于本旗内选授,上三旗犹可,若下五旗,则有本王掣肘办事,不得其正者甚多。嗣后,都统、副都统员缺,应于左右翼内不论旗分补授。”1实际上,康熙帝就是通过这样的调整,进一步削弱各旗旗主的实际权力、强化自身对八旗的掌控。再至雍、乾之际,所谓“旗主”早已名存实亡。

对此,史学家孟森评论说:“盖旗主之武力,已削减无余,各旗自有固山额真,为天子任命之旗主,非宗藩世及之旗主。宗藩受封于旗,乃养尊处优之地。旗之行政,天子之吏掌之,则不啻有庳之封也所谓八旗,皆朝廷之所运用,天子特于六卿、兵部之外,自为一积世之军阀,而亲贵则皆不得分焉。”

2.八旗兵存在的问题

八旗兵士在入关后不久,即开始出现了松懈、涣散、疲软等负面现象,引起清帝的高度重视。

顺治十四年(年)正月,顺治帝针对八旗兵士中出现的怠惰、怯战等问题,训谕说:“我国家创兴,全赖治兵有法。今见八旗人民崇尚文学,怠于武事,以披甲为畏途,遂至军旅较前迥别。”

到康熙帝执政时,八旗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日益增多。康熙十二年(年)十二月,康熙帝召集八旗满、蒙、汉各都统等官员,对八旗兵士中所出现的不良现象进行集议。康熙帝训斥说:“今见满洲贫而负债者甚多,赌博虽禁,犹然未息比来满洲习于嬉戏,凡丧祭、婚嫁,过于糜费,不可胜言今见以佐领争讼者甚多,但知荣贵,而爱养所属之道,全然不知。或有佐领下各户之主不令披甲,听徇情面令家人披甲者甚众”除去康熙帝上述提到的问题,后来还发现部分八旗兵士还有从事偷盗等恶劣行为。

此外,驻防八旗兵中间也出现了许多如扰害民人等现象。康熙朝大臣王鸿绪曾专门为整顿驻防官兵一事上书陈奏。疏中言及:“驻防将领恃威放肆,或占夺民业,或重息放债,或强娶民妇。或谎诈逃人,株连良善;或收罗奸棍,巧生扎诈。种种为害,所在时有。

3.八旗兵的军事表现

康熙十二年底,吴三桂起兵反清的消息传来,清廷随之展开耗时八年的平定战争。八旗军队在这场平叛战争中的表现,虽然建有一定功绩,但同时存在很多问题,导致平叛进展不利、军事效率不张,引起康熙帝极度不满。

康熙十七年(年)正月,康熙帝对平叛战争中八旗军队内部存在的推诿怯战、贪取不义、肆行暴虐等不堪之状进行了严厉痛斥:

乃自用兵以来,大将军王、贝勒、将军、大臣等,固有尽心王事、已著劳绩者。亦有观望逗遛、不思振旅遄进,竟尔营私适己、希图便安;或诿兵甲之不全,或托舟楫之未具,借端引日、坐失事机者。甚而干预公事,挟制有司,贪冒货贿,占踞利孔。更有多方渔色、购女邻疆,顾恋私家、信使络绎。尤可异者,新定地方亟需安辑,乃于所在攘夺焚掠。种种妄行,殊乖法纪。

基于八旗军队在平定三藩战争中的不佳表现,康熙帝在战后对几名主帅进行严厉追责:安亲王岳乐以长沙出战不利,罚俸一年;康亲王杰书在浙江出战不利,削去军功,罚俸一年;简亲王喇布征剿江西不利,削去王爵。

此后,康熙帝对八旗兵士的训练和考察日益加强。如康熙二十三年(年)三月,康熙帝在半个月内到在京各旗教场“阅满洲、蒙古、汉军文武官员骑射”,认为八旗骁骑校和部分护军校表现庸劣,要求加紧整改。

康熙帝不但在日常加强对八旗兵士的训练,而且通过不定期举行大阅4的方式,督促八旗兵训练、激励八旗兵士气、提高八旗兵军事战斗水平、严明八旗兵组织纪律。此外,康熙帝还加强了对八旗子弟的教育。他强调:“幼童惟在训迪,苟加意教诲,未有不成者幼时勤于教谕,及长方得其用,养育人材最为紧要。”由此,清代的八旗官学进一步发展起来。

当然,尽管八旗兵在入关后开始出现腐化堕落的迹象并且作战能力有所下降,但不能否认它仍旧作为保卫清政权的最核心武装力量。在清前期的历次军事战争中,八旗军仍然作为国家主力军而扬威沙场。特别是,在清朝对俄国的两次雅克萨反击战中,八旗军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最终赢得胜利,为其后中、俄《尼布楚条约》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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