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2号)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锡署办发〔〕号)有关规定,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招聘人数及岗位年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辅警名,其中:盟公安局名;盟公安局阿尔善分局10名;锡林浩特市公安局50名;阿巴嘎旗公安局50名;苏尼特左旗公安局10名;苏尼特右旗公安局48名;东乌珠穆沁旗公安局38名;西乌珠穆沁旗公安局18名;镶黄旗公安局13名;正镶白旗公安局30名;太仆寺旗公安局34名;正蓝旗公安局72名;多伦县公安局67名;乌拉盖管理区公安局18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年5月8日(不含)至年5月8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表(附件1);
5.男性净身高要求1.70米及以上,女性净身高要求1.60米及以上(其中锡林浩特市公安局勤务辅警岗位2净身高要求1.65米及以上);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户籍(含生源)及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年8月底;应聘人员其他各项资格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年5月8日之前。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优先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现役军人;
13.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14.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