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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实务中国核电子公司拟收购镶黄旗协

一、并购基本情况及并购过程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汇能)拟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能科)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苏州)能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协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29,万元的价格受让苏州协鑫持有的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协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镶黄旗协鑫%股权。

年9月21日,中核汇能与苏州协鑫签订了《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协鑫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中核汇能以人民币29,万元的价格受让苏州协鑫持有的镶黄旗协鑫%股权;支付股权交易价款的资金为中核汇能的自有资金。

二、股权并购的适用场景

此次股权转让协议收购%股权,属于股权并购类型。股权并购是指并购方通过协议购买目标企业的股权或认购目标企业增资方式,成为目标企业股东,进而达到参与、控制目标企业的目的。包括股权、股份等达成协议,并购完成后目标企业变成并购方的全资子公司的并购行为。这种非现金收购方式对于实现强强联合具有重要意义。

从实务看,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股权并购的,股权并购作为并购投资方式中的高级形式,对其使用的条件有着严格的要求。背离前提条件适用股权并购的,不仅会使股权行不通。而且很可能使投资公司遭受损失。

适用股权并购投资方式的前提条件如下:

1、目标企业必须是公司类型的企业,而不能是合伙企业或私营企业。因为只有公司类型的企业才有完全独立的人格,股东才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的权益才表现为股权,才可适用股权并购。

2、对管理不规范的公司也不适官用股权并购。如果目标公司管理不规范,特别是没有规范、亚谨的财务制度、财务记录、财务核算,或者资产、财务、纳税、合同管理混乱,最好不要适用股权并购而应适用资产并购。因为对投资公司的风险太大。

3、出让方无法或不愿意对目标公司进行披露,而投资公司又不能从其他渠道获得足够的信息资料,且目标公司的股份没有公允的市价的情况下,也不适宜采取股权并购。

三、并购完成带来产业升级蜕变

中核汇能此次并购,以“核电+新能源”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与我国碳中和目标相统一,深度契合我国能源结构调整战略,有利于公司发挥核心竞争优势,不断做强做优做大,为我国实现碳中和愿景目标作出贡献,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

中核能落实公司清洁能源的发展战略,实施本次并购完成,公司将对新能源产业资源进行整合,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管理体系,加强市场开拓和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并将逐步提升核能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公司新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快速发展。

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与愿景对于能源电力低碳化转型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快能源转型、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成为必然选择。中核汇能此次并购,无疑是对这一大趋势交出了一份与时俱进,潜能无限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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