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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子弟,何以在维护血统纯正的基础上,实

八旗制度作为清朝特有的政治制度,它的发展与清朝政权共始终,它是清朝统治者维系政权统治的基础。

努尔哈赤统治时期,将女真部落人众和依附人众进行整合编设,开始确立八旗制度,起初先以“黄、白、红、蓝”四色编为四旗,随着政权的不断扩大,努尔哈赤在原先四旗的基础之上再增设“镶黄、镶红、镶白、镶蓝”四旗,统共八旗。

天聪年间,皇太极规定将蒙古、汉军来归人众按照满军八旗制度进行整编,至此,满、蒙、汉各八旗的规制正式形成,一直持续到清朝灭亡。

抬旗原因及抬旗方式

一抬旗原因

1.血缘关系

天命七年,努尔哈赤实行“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的政策,八个和硕贝勒为即为八旗旗主,即正黄旗阿济格、正白旗皇太极、镶黄旗多铎、正红旗代善、镶蓝旗阿敏、正蓝旗莽古尔泰、镶红旗岳托及镶白旗豪格。

八旗旗主都拥有努尔哈赤的直系血缘,努尔哈赤赋予他们强大的权利,本旗上至行政军事下至旗人生活方方面面都由旗主管辖,各旗相对独立,但又受中央的统治,后金时期凡遇国家大事、军事决策、政策的制定都需要八旗旗主进行联合会议,缺一不可,不仅如此,后金时期,各旗人口、财物均进行八家平分,可以说“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的政策是后金保留的具有女真部落氏族特色的政体。

天命十一年,皇太极在其余贝勒的支持推举之下继承汗位,皇太极上位之初,后金依然实行以皇太极、代善、阿敏、莽古尔泰为主的四大贝勒地位平等的八旗共议政体。

随着后金政权的不断扩大,皇太极大刀阔斧锐意改革,效仿中原地区的君主集权制度,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的政策势必成为皇太极加强自身统治和后金发展的最大阻碍。皇太极在后来与阿敏、莽古尔泰的权力争夺中胜出,将其二人所掌管的组织收归,对整个八旗组织进行整编,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削弱宗室王公的权利,同时也促使后金政权加快向君主专制的君主集权制度转变。

2.上三旗成为核心

顺治七年明确八旗制度中上三旗与下五旗的划定,上三旗逐渐成为国家政权的核心,皇帝提高上三旗旗人地位和权利,削弱下五旗宗室王公的权利,此项八旗制度的改革举措,既提高了清朝统治者自身的权威性,加强了君主集权,同时也是清朝入关后,适应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表面上来看,上三旗和下五旗都是清朝统治者的奴才,但是二者在清朝各个正是因为上三旗和下五旗在国家政权中所享受的待遇有差,抬旗是旗人得以转换身份、地位的特殊方式,不仅是其本人,甚至连其族人都可以改变身份,它是清朝统治者的一种特殊奖励,能够获得抬旗机会的旗人并不常见,正因为如此,清朝统治者利用旗人的这种心理,激励旗人,激发八旗组织内部的竞争力,不断激发各种治国人才的能力,以此来提高清朝政权的长久性。

二抬旗方式

1方式多样

通过整理《旗分志》的相关史料发现,清朝抬旗的主要方式大抵有三种,一为下五旗抬入上三旗,二为包衣佐领、管领下人抬入满洲旗,三为包衣佐领、管领下人抬入蒙、汉军旗。

雍正期间抬旗现象频繁,雍正上位后加强了对八旗组织的持续改革,以此更好的控制八旗组织,稳定统治。抬旗并不是清朝正式规定的制度,它的存在更多是清朝统治者为笼络人心,鼓励旗人建功立业的一种奖赏方式,该旗人抬旗与否在于皇帝本人。

清朝抬旗的对象主要是旗人和后妃两种,旗人通过军功或者突出政绩,亦或者受到皇帝认可而得到抬旗的机会;如雍正朝的田文镜,正蓝旗汉军旗人,因政绩突出而获得赏识,抬入正黄旗汉军;雍正朝的内阁学士索柱,正红旗满洲人,着抬入上三旗;乾隆朝一等忠襄公、正一品文化殿大学士和珅,原是正红旗后获乾隆赏识抬入正黄旗。另一种则是因为皇帝后妃的原因,得以抬旗,如康熙之母。

2.与政治相关

后妃的抬旗也与前朝息息相关,如雍正的贵妃年氏,原为汉军镶白旗人,因兄年羹尧拥立雍正即位,征战西藏,平定青海叛乱,深得雍正赏识,着抬入汉军镶黄旗。乾隆朝的贵妃高氏,原是镶黄旗包衣身份,因父亲高斌治水有功得乾隆赏识,着抬入满洲镶黄旗。

清朝统治者采用“抬旗”的方式,鼓励下五旗旗人建功立功,为国尽忠,以此来获取进入上三旗行列的机会,而包衣奴仆则可以脱离奴仆身份,转换旗人身份,无论是下五旗旗人还是包衣奴仆,能够得到“抬旗”的机会,进入上三旗行列或者脱离包衣身份,这不仅是对于他本人,甚至连同其家族都是金钱无法衡量的荣誉。

随着清朝政权的不断扩大,八旗组织内部分别建立满、蒙、汉各八旗,以民族成分进行旗人编设,而清朝又是以满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清初为了稳固政权,统治者纷纷采取各种“优待”措施来缓解满汉之间的民族隔阂。

皇太极时期厚待汉族官员,甚至汉军旗人为清朝入主中原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力量,但“满汉有别”的民族矛盾是不可避免的,而对于蒙古八旗,因为民族习俗和文化的相似,满蒙民族之间的关系比起满汉民族关系更为融洽和紧密。

八旗内部虽然以上三旗和下五旗进行等级划分,但事实上,八旗满洲的旗人享受的待遇要高于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而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能够抬入八旗满洲的情况还是少见的。

抬旗制度的改革

一顺治康熙两朝的抬旗改革

1.上三旗与下五旗体制的确立

八旗制度的起源最早可追溯到女真部氏族时代,原是女真部落进行狩猎时的组织模式。

努尔哈赤创立八旗制度,该制度既可作为基层组织生产劳作,遇战争又可作为军事组织出兵作战,带有部族特点的八旗制度成为努尔哈赤对外征战,扩大政权的重要力量。八旗组织带有典型的氏族特色,努尔哈赤赋予八旗旗主强大的权力,且各旗拥有相对的独立性,虽受君主集权的管辖,但凡遇国家大事的决策论断,必须要求八旗联合进行决议。

2.康熙朝牛录组织编设问题

康熙朝是清朝入主中原后进一步稳固政权的关键时期,无论是大规模编设八旗组织,还是针对不同的现象进行相对应的措施整改,其目的是为了不断削弱诸王大臣对八旗旗务的控制,是康熙加强君主集权,稳固其统治的体现,而雍正即位后更是在其基础之上持续深化八旗内部改革,以此进一步维护满族的主体利益,加强清朝统治者的统治。

八旗旗主一般是由满族皇族、功臣或归附后金政权的异姓大家族等人担任,在一个固山中(固山即为一旗),旗下属人对旗主自称奴才,旗主与旗下属人是带有主奴性质的隶属关系,即便旗下属人官职位居高位,但在八旗制度中,他仍是自己隶属旗组织中旗主的奴才。

同理,统治者是宗室诸王的主子,宗室诸王统领的八旗旗人也是天子的奴才,所以,在整个清朝统治中,八旗组织中的旗下属人是具有双重性质的奴才身份。

二雍正朝持续深化抬旗制度

1雍正朝的抬旗表现

清朝皇帝领有镶黄、正黄、正白“上三旗”,其余正红、镶白、镶红、正蓝、镶蓝旗为宗室王公领辖的“下五旗”,清朝入关前的这种主奴关系领属制度始终被延续下来。上三旗的旗下属人作为清朝统治者的直接属人,故而要比宗室王公所领的旗下属人享受的待遇要好,而作为包衣则是世代为奴。

宗室王公的下五旗旗下属人还有包衣奴仆,如果想要改变旗籍,进入上三旗行列或者脱离包衣的身份,对于他们而言,这是比赏赐财物官位还要宝贵的特殊荣耀。

从清朝入关到康熙帝,历朝皇帝为加强皇权,对八旗制度进行了一定的改革,不断削弱各旗主对本旗的“独断统治”。雍正即位后,继续深化八旗制度的变革。

通过《八旗通志》、《钦定八旗通志》的相关史料发现,雍正朝抬旗的佐领记录在旗分志的有12支,抬旗的方式大抵有三种,即下五旗抬入上三旗,包衣佐领、管领下人抬入满洲旗以及包衣佐领、管领下人抬入蒙、汉军旗。

大量的包衣组织出旗,一方面暂时缓解八旗生计的局面;另一方面解除包衣组织世世代代的奴仆身份,使其感恩戴德为皇帝效忠,并且包衣组织的身份低微,抬旗后也容易被皇帝掌控,更有利于皇权集中。综上所看,雍正朝包衣佐领、管领下人易被抬旗。

抬旗,是清朝八旗组织内部中相关旗人乃至其整个家族改变身份地位的一种方式,是一种身份地位“殊荣”的象征。旗分志记载了上百条牛录,但在雍正朝能够得到抬旗的人则少之又少。

2.雍正朝持续深化抬旗制度

相关旗人在得到抬旗这项“殊荣”后,身份地位随之改变,或进入皇帝所领的上三旗行列,或脱离包衣奴仆身份进入外八旗之内,或为皇帝所信赖,成为某一牛录组织的新佐领。对于抬旗后旗人的管理上有很多方面,就雍正朝而言,旗务管理主要体现在对佐领的选择上,佐领是一整个牛录组织的管理者,既可以是世袭的世管佐领,亦可由皇帝选择的公中佐领。

抬旗的12支佐领中有8个公中佐领都是由包衣佐领、管领下人、内务府壮丁拨隶抬旗,这些人身份低微,不仅深受皇恩抬入外八旗且被皇帝赏识,能力出众才得以管理一牛录组织,这种破格赏赐不仅能够使被抬旗本人改变自己的原本身份,仕途顺利更甚者荫庇了自己的子孙后代。

对于皇帝而言,也正是因为这些人的身份低微,给予他们这种破格赏赐,使他们感恩戴德,而且也为一些人才开辟仕途,让天下有才之士都能为国效力,同时也间接的削弱宗室王公的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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