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清入关后,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八旗驻防体系,选择全国各重镇要地派驻八旗兵丁,设置将军统率,至乾隆年间伊犁将军设置时,全国有14处驻防将军。
从各处驻防将军的具体职掌来看,除盛京、吉林、黑龙江、伊犁4处将军外,其他10处将军都是纯军事驻防性质的,只管理本驻扎城池或地区的八旗事务,并不干预绿营兵和行政方面事务。而盛京、吉林、黑龙江和伊犁将军则不然,全权负责管理当地的军政事务,但因各地事务有所不同,彼此间仍存在一些差异。
特别是在编制方面,比较而言唯有伊犁驻防八旗极为特殊,不像其他地方驻防八旗一样编设旗分佐领后,在将军之下设置副都统、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等员管带,而是以相对单一来源的兵丁为单元,按八旗出征兵之例,分别设置察哈尔、索伦、锡伯、厄鲁特、惠远城满洲和惠宁城满洲6个营。
因惠远城满洲营与将军同在一城而不设领队大臣,只设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管理外,其余各营均设领队大臣、总管、副总管、佐领、防御、骁骑校管理,而各营领队大臣都与将军同驻一城,由总管和副总管负责处理各该营的日常事务。
在鄂温克、达斡尔兵丁移驻伊犁之前,清廷已开始在伊犁河北岸修筑将军所驻城池,并派驻满洲和绿营换防兵,移驻一部分携眷察哈尔蒙古兵,收编留居伊犁的厄鲁特蒙古披甲当差。
第一队鄂温克兵丁抵达后,就安置在伊犁河迤北霍尔果斯河迤西沙玛尔、齐齐罕、土尔根、撤橘等地;第二队达斡尔兵丁抵达后,就安置在霍尔果斯河迤东克阿里木图、霍尔果斯、富斯克等地。
同时,所有名鄂温克、达斡尔兵丁,不按八旗之颜色,均匀编为6个牛录,其中鄂温克3个牛录、达斡尔3个牛录,分为左右两翼,统称索伦营,设置领队大臣1员、总管1员、副总管1员、佐领6员、骁骑校6员,负责管理营务。
乾隆三十二年,由于伊犁索伦、锡伯、察哈尔、厄鲁特各营生齿日繁,官差增多,原有官员已不敷当差管理。于是,伊犁将军阿桂奏称:“移驻伊犁之索伦、锡伯、察哈尔,按新厄鲁特之例,编设牛录,故不论旗分,曾以近二百户为一牛录,每部各设六牛录。
今生齿日繁,一切差使等项而又烦冗,如仍旧责成六牛录官员管理,实属不足。再两翼厄鲁特中,右翼人众,且陆续来归之厄鲁特,较前亦多。将此只责成六牛录官员管束,则亦不足。明瑞朝觐时奏厄鲁特足够增添二牛录,奉旨准行。
因而,除照办外,锡伯、索伦、察哈尔等三部,亦同厄鲁特部,请增添二牛录,俱整编为八牛录,以为八旗。”“又锡伯、索伦、察哈尔、厄鲁特牛录,既已各为八旗,其旗纛颜色,亦应按旗授之。”
此次整编未增加兵数,将原有的名兵丁,分编八旗,每旗各设1牛录,除原有总管1员、副总管1员、佐领6员、骁骑校6员外,增设佐领2员、骁骑校2员,并从披甲内选取领催8名,连同原有领催24名,共计32名,每牛录各为领催4名、披甲名。
在此基础上,颁发了新的总管关防和佐领图记,以及镶黄、正黄、正白、镶白、正红、镶红、正蓝、镶蓝八种颜色式样的旗。不久,因管理卡伦事务的需要,“于伊犁索伦、达斡尔内,视其效力奋勉、知晓卡伦事宜者,陆续拣选九名,给戴六品空蓝翎,轮驻卡伦”。
至此,伊犁索伦营的建制基本确立。此后,索伦营建制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只是在保持原有8个牛录及每牛录各为一旗的前提下,进行了一些必要的变动。乾隆五十六年,添设养育兵名、前锋40名,从前锋内选设前锋校4名。乾隆五十七年,每旗各设委官2员、空金顶8名。
道光八年()平定张格尔之乱后,办理善后事宜,为了进一步加强新疆地区的防务力量,经钦差大臣那彦成建议,由军机大臣长龄奏准,索伦营增添披甲名,并于左右两翼各设防御1员,专管前锋。由此索伦营的建制更加完善,兵力进一步加强,并最终确立下来。
营下分设八旗,每旗各设1牛录,设有领队大臣1员、总管1员、副总管1员、佐领8员、防御2员、骁骑校8员、委官8员、空金顶8员、空蓝翎9员、委笔帖式2员、前锋校4员、前锋36名、领催32名、披甲名。
同治年间,伊犁地区发生动乱,俄国乘机入侵伊犁,割占霍尔果斯河迤西索伦营兵丁驻牧的地区,一部分索伦营兵丁被迫携眷迁到塔尔巴哈台。光绪八年()清朝收复伊犁后,在塔尔巴哈台的索伦营兵丁有部分回到伊犁,被编入刚刚恢复的索伦营,留在塔尔巴哈台的索伦营兵丁则被编入当地的新满营。
年辛亥革命爆发,清朝灭亡,但索伦营制仍然保留,年才被废除。今新疆伊犁霍城市和塔城地区的鄂温克族、达斡尔族、锡伯族就是清代伊犁索伦营兵丁的后裔。
伊犁索伦营的鄂温克、达斡尔兵丁,原在黑龙江时,虽然编入布特哈八旗管理,但并非正规的八旗兵,属于“打牲丁”,日常从事贡貂差使。起初不领取钱粮,后来因其生计困难,特发给0份钱粮,然每份都不是全额钱粮,而是半额钱粮。
移驻伊犁后,他们的身份发生变化,成为永久性驻防八旗兵,承担守卫疆土的任务,因而由官方筹划安排其生计。早在起程移驻时,黑龙江将军国多欢就遵旨向他们承诺:“现若移驻伊犁,则可获全额钱粮、盐菜银,又赏给立业牲畜及整装等项。”同时,又按照军机处奏定的办法,发给移驻所需的银两、牲畜和物品,保证顺利到达目的地。
选派移驻的总管、委营总、佐领、骁骑校22员,按其职级各发一年俸银,共银两;兵丁户,每户各给赏银30两,共银两;兵丁每人各赏置办兵器银10两,共银0两;官员、兵丁及其家眷,共拨给马匹,按每匹折价银8两计,共银两;每户各给驼1只,应给驼只,按每只折价银18两计,共银两;
每户各给帐房1顶、锅1口,应给帐房顶、锅口,按每顶帐房折价银4两、每口锅折价银2两计,共银两;官员、兵丁及其跟役,按其级别和身份,共发盐菜银两;所有家眷人口,按其大小,各发两个月口粮,共粮石余。
这样按其级别和人员身份发给的物资,不仅能够供给迁移途中的所需,而且有些物资到达目的地后仍可以继续使用,有利于其生计。为了妥善安排索伦营兵丁的生活,经伊犁将军明瑞奏请,军机大臣傅恒遵旨议奏:“携眷移驻伊犁之二千名索伦、察哈尔兵初到伊犁,尚不习惯,若仅给钱粮而不给盐菜银,于其生计不利。
伊等与去年移驻伊犁之八百名察哈尔兵相同,理合与伊等一体办理。自此二千名索伦、察哈尔兵抵达伊犁之日始,一年内支给盐菜银,期满一年后,即行停发,只给钱粮,并种地所需籽种,尽量赏给。收获前所需口粮,分别大小人口,大口每日为八合三勺,小口减半,期满一年后,一并停发口粮。”
在鄂温克、达斡尔兵丁移驻之初,为防止其生活发生困难,采取了适当的优惠措施,除支给额定的饷银外,按照出征行军和当差外出之例,还发给盐菜银和口粮,而且口粮的发放包括所有人口。经过25年后,索伦营人口繁衍增加,原有俸饷银已不敷供养,需要酌情办理,以便维持其生计。
乾隆五十六年,乾隆帝特降旨:“伊犁索伦、达斡尔营兵丁移驻以来,一切差使均极奋勉,且于喀什噶尔、塔尔巴哈台换防差务,皆甚得力。惟近几年生齿日繁,每月所食一两饷银,难免不敷供养。著加恩伊犁索伦、达斡尔兵丁,每月各赏食二两饷银,并添设养育兵三百名,每月给食饷银一两。”
将军保宁接奉此旨后,立即据实奏请变通办理,遂允准除领催、披甲每月原食饷银1两外,各增加饷银1两,共计2两;所拨份养育兵钱粮,添设养育兵名,每月给食饷银1两,其余名养育兵之额,添设前锋40名,每月给食饷银2两5钱。
至此,每年应发俸饷银相对固定下来,即索伦营官兵估需俸饷银两,其中总管俸银两、副总管俸银两、佐领俸银两、骁骑校俸银60两、轮驻卡伦空蓝翎盐菜银10两、笔帖式盐菜银36两、领催钱粮银36两、前锋钱粮银30两、披甲钱粮银24两、养育兵钱粮银12两。
特设滋生银收取利息,除供养鳏寡孤独者外,还借给官兵应急之用。在移驻之初,有官方支拨的一年盐菜银,并未全部发给兵丁,酌量扣留存库,以备应急之用。后来又作为本金贷给商人滋生,所获息银专门供养鳏寡孤独者。
从乾隆五十六年增加兵丁饷银和添设养育兵后,索伦营兵丁生计逐渐得以改善,需要供养和接济者减少,每年收取的息银都有所剩余,至乾隆六十年已累积两。保宁具奏:“索伦营红白事及所有承应官差、派往换防等处官兵,于置办衣物等项整装时,惟因无接济之项,当遇到差使后,不免为难。
是故,经与索伦营领队大臣霍硕额商议,由此一千九百两银内,计其足敷使用,永久留给该营九百两,酌定数额,凡遇此等事时借给,不收取利息,勒限一年,陆续坐扣其饷银填补原项,仍继续借给伊等。
其余银一千两,亦饬交抚民同知,仍照前例交给商人滋生,每月每两收取息银九厘。俟此项息银又累积达一千两后,亦照此办理,仍令每年借支及坐扣银两年终详细禀报,由卑职饬交粮饷处核查。请将此作为定例,永久遵行。”奉旨允准,从而索伦营滋生银的管理和使用更加完善规范,确保鳏寡孤独者的供养和兵丁的应急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