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名状》是一部年上映的港产剧情片,陈可辛执导,李连杰、刘德华和金城武主演。该片于年12月28日上映。在年香港电影金像奖中夺得8个奖项,并包括最佳电影及最佳导演等重要奖项,李连杰亦凭此剧成为最佳男主角。台湾的年第四十五届金马奖《投名状》再次获得、及等三项奖项。故事背景是年代清朝太平天国时期,故事大纲改编自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的刺马案。”
由于“刺马”被归类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其它三案为:“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名伶杨月楼案”、“太原奇案”),所以有关于刺马案的历史文文献很多,但也因为牵涉到清末复杂的政治斗争,因此案情相对复杂!最简单的原因就是:在剿灭太平天国的过程中,湘军实力逐步做大,成了慈禧太后的心腹大患(其实曾国籓的许多幕僚的确曾经建议:曾称帝~取代满清,但被曾国籓坚拒),于是当太平天国之乱平定之后,慈禧就立刻把曾国藩调离两江总督的位子,派属李鸿章淮军系统、且以清廉、勇于任事的马新贻(~)接任,以牵制湘军势力。另外,慈禧还密令:马新贻调查太平天国灭亡之后藏于南京财宝的去向。也就是说,马的到任触动了湘军集团的利益,所以湘军指使张汶祥刺杀了马新贻。
马新贻被刺之后,为模糊焦点与脱罪,可能“涉案”的湘军相关人等(有人认为与曾国籓兄弟有关,即使不是直接参与,也可能知情默许),就在民间造谣说马新贻个性阴沉、杀人如麻、不但卖友求荣,还夺人妻女…,让一桩经过精心策划布局的“政治暗杀”事件失去了焦点,马新贻也含冤至今。
《投名状》与史实不符
就因为受到改编历史的影响,因此后世所拍摄的《投名状》系列电影中并没有真正表现出──湘军的腐败与残暴,被刺身亡的马新贻反倒被人贴满了极恶之徒的标签。其实曾国藩最早是由地方团练来组建湘军,但随着进剿太平天国的战事不断扩大,湘军不得不大量吸纳许多社会游民与地痞流氓,其中就有许多当时黑社会──袍哥会(某些地区被称为“哥老会”)的成员,另外在与太平天国的战争当中,并非正规军(八旗、绿营)而属于团练性质的湘军并没有正式的补给系统,因此其饷源可以归纳为八,其中重要者有三:收捐(捐输)、厘金、协饷;次要者有五:海关洋税、临时截饷、以盐抵饷(饷盐)、拨丁漕(丁漕是指按人口交纳的漕粮)、杂捐。不足的、或是奖励的部份,最简单的就是放纵士官兵在攻城略地之后的随意掳掠,因此在进剿太平天国的战争后期,湘军军纪之差,已经到了令人难以想像的地步;像湘军攻克南京之后,曾国藩就放纵湘军抢掠数天,将太平天国积攒多年的珍宝搜罗一空,之后这些被劫掠的财宝大多被运往湖南,而为了湮灭证据,随之而来的烧杀掳掠绝不会比年日本军阀的“南京大屠杀”好多少。就因为如此,清廷对于湘军的军纪颇多怨言、同时也对太平天国覆灭之后其巨额财富失踪心存疑窦,但因当时的政治局势需湘军多加支持,同时也查无实据,而不得不低调以对,慈禧只能私下指派马新贻查明此事,马新贻因此遭到湘军上下的嫉恨与排斥,这自然是构成他被刺杀的原因之ㄧ。
马新贻荣登清道光27年(年)科甲第三甲、第六名的榜单
另外电影中所谓的“苏州杀降”情节,也非马新贻所为。整个事件的过程是:在年秋时,当时局势已经对太平军相当不利,11月,江苏巡抚李鸿章统率的淮军与英国人戈登(CharlesGeorgeGordon,~,后调任苏丹总督)担任司令的常胜军,已将苏州城团团围住。当时困在苏州城内的太平军,除了“慕王”谭绍光(~年,壮族人,是天王李秀成女婿)以外,几乎都觉得战局无望,因此“纳王”郜永宽(~,又名郜云官)与攻城的湘军主帅──原太平军降将的程学启(~)搭上了线,而程学启也假意与郜永宽成为拜把兄弟,并藉此诱降,李鸿章承诺郜永宽如果肯斩杀主帅谭绍光,献出苏州城,朝廷将封他为二品武官。郜永宽等见太平军大势已去,因此决定向李鸿章投降,但口说无凭,郜永宽要求由戈登出面作保,于是双方折箭为誓,相约起事。
查理·乔治·戈登,年1月26日死于“马赫迪战争
到年12月4日,郜永宽依约与部属汪安钧等7人先是派人刺杀了不投降的谭绍光(~,广西桂平县人/壮族,因功被封为慕王,是李秀成女婿),同时还连带杀了1,多个拒不投降的死硬派太平军人,之后开门投降。但后来担任江苏巡抚李鸿章与程学启却后悔反对,他们以──郜永宽等人“未剃发就过来……说着挑衅性的语言,而且打算背离‘已达成的’协议”为由。下令围城屠杀这批高达3万多人的太平军降军,而这就是电影中“瓮城惨祸”的来由。戈登知道惨案之后,一方面懊恼李鸿章让自己背上了失信的罪名,另一方面他也希望能亲自面见李鸿章把话说清楚,因此他在祭拜了郜永宽之后,就一个人拿着手枪在苏州城内疯狂的寻找李鸿章,扬言要与他决斗。
愤怒无比的戈登甚至还威胁说要将苏州城交还太平军,给程学启以及其军队“致命打击”,抛弃清帝国的事业并率领所部加入叛军……为了化解这场纷争,李鸿章只能私下转请当时担任大清皇家海关总税务司的赫德(SirRobertHart,~)充当调解人,在赫德的奔走游说下,戈登逐渐接受了--处决太平军的“诸王”并非“预谋的背信弃义”行为,是对迫近威胁的必要反应,因为早在同年4月,在太仓的太平军,就曾经佯装投降之后反过来偷袭清军,而戈登当时就在现场。另外对戈登来说,来自常胜军内部的压力越来越大--许多外籍军官担心戈登再继续拒绝作战,他们将因此遭到解雇、而更令这些人忧虑的是,清军在这段时间,竟然能在戈登缺席的情况下,收复了江浙几个重要城镇,为了证明常胜军的作用,戈登必须要尽速重返战场来证明自己的重要性。在赫德奔走调解的同时,李鸿章也奏请朝廷赏赐戈登一大堆象征皇帝恩惠的礼物,其中最重要的是一件能体现最高荣耀的黄袍马褂,这让戈登有了保全自己的脸面的台阶可下,之后才平息了事端。
当然这些都与《投名状》电影中被改名为庞青云的马新贻完全无关。还是那句话,马新贻在奉旨接任两江总督后,彻底执行了慈禧太后交付的秘密任务,就是调查那批原来藏于南京原属于太平天国财宝的下落。对当时清政府而言,连年对外割地赔款,内则太平军与捻乱不断,真是非常需要那一笔来自太平天国的财政收入。马新贻孤身一人在湘军盘根错节的南京城里眼看就要查出真相,为避免遭受国法制裁,湘军集团干脆杀人灭口除掉马新贻!
而最后的导火线是在──太平天国覆灭之后,清廷为避免曾国籓做大(称帝),除了逼迫曾国籓要裁撤部分湘军之外,还派出与湘军毫无渊源的马新贻来担任两江总督,以断湘军在江南的利益。于是上万湘军士卒被裁撤,但这些人并未回乡就业或务农,而是结伴四处游荡掳掠。甚至重新加入了“哥老会”,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一大隐忧。由于马新贻惩治这些被编遣的散兵游勇的手段非常严厉,尤其是他还任命以剽悍著称的袁保庆(~;袁世凯的亲叔叔,后为其嗣父)为营务处总管,只要一抓到为害百姓、有非法行为的散兵游勇立刻就地正法,社会秩序因此恢复不少。新仇加上旧恨,让结果双方的梁子越结越深,最后,马新贻就在光天化日之下遭张汶祥行刺而伤重致死。马新贻被刺身亡后,同治皇帝特诏加恩以阵亡例赐恤、赠太子太保。
马新贻被刺杀之后,有人认为与曾国籓兄弟有关,即使不是直接参与,也可能知情默许。为模糊焦点与脱罪──相关“涉案”的湘军人等为了脱罪,因此就在民间造谣说:马新贻个性阴沉、杀人如麻、不但卖友求荣,还夺人妻女…,当时他们伪造出的主要罪状有:
第一种是:马新贻“渔色负友”,简单地说就是,张汶祥诬指马新贻未发迹时,曾被张汶祥俘虏,之后张汶祥受到招安,与马新贻结为义兄弟,并加入马新贻统率的山字营(马新贻字“谷山”,军队因此以其字为号),成为马新贻攻打太平军、平拈军等匪乱的得力部属,为马挣下了富贵前程。但马发迹后竟然忘本,不但觊觎其结拜二弟妻子的美色,甚至还因此害死二弟强占其妻,三弟张汶祥不耻其人,故杀之复仇──这就是电影《投名状》中──庞青云(由李连杰饰演)勾搭赵二虎(由刘德华饰演)老婆的情结,而化名为姜午阳的张汶祥(由金城武饰演)为义兄、好友复仇,因此刺杀马新贻;
第二种是:说由朝廷指派的两江总督马新贻因审理──原属湘军体系的江苏巡抚丁日昌之子丁惠衡由于狎妓斗殴闹出人命一案,由于丁日昌因包庇其子而向马新贻“请托不行”,造成督抚不和,才招致杀身之祸;
第三种是:张汶祥不但参加过太平军,后又曾与海盗相通,因为马新贻力剿海盗,因此张汶祥的许多同夥均遭被马新贻逮捕杀害。而张汶祥的妻子罗氏曾被别人诱奸。为此张汶祥还曾经在马新贻巡游至宁波时拦轿控诉,但当时马并未受理。因此张汶祥怀恨在心,他既要为友出头,又要替自己泄愤,因此便有刺马一案(这份口供现在还保存在台北的故宫博物院内);
第四种则是污指马新贻私通新疆之回匪,由于马新贻的确是元末明初,从新疆以军功拨在山东卫所,落籍在山东曹州府菏泽县居住的伊斯兰后裔,当时新疆正逢回乱──即“同治回乱”,而马新贻之父为山东菏泽县伊斯兰教徒的头领,曾与新疆回民有过来往,所以张汶祥为国除害,因此决意刺杀马新贻。
已过世的名作家──高阳在其著作:《慈禧大传》与《清末四公子》当中都有详述整个刺马案的来龙去脉。高阳在书中除了直言:“马新贻之被刺,意味着湘军之夺回两江”外,他更直接指出幕后的主使者就是当时担任长江水师提督的黄翼升(~;其孙女黄逸梵为大作家张爱玲的母亲)。由于黄翼升的妻子奉曾夫人(曾国籓的妻子)为义母,曾黄两家算是通家之好,据说曾国藩曾纳过一个小妾,就是黄翼升经手办的“喜事”,曾黄两家关系亲密至此,从这个角度来看,高阳因此大胆推论曾国藩的确是“刺马案”幕后的推手:是经过他的批准,黄翼升才敢下手、换句话说,整起“刺马案”──曾国藩即便不是主谋,也绝对是在他知情与默许之下才发生的。而更特别的是“刺马案”刚发生不久就被写成了戏文并改编成了京剧到处流传,这些宣传对于真相的杀伤力,实不言可喻,但也因此看的出整起刺马案是的确经过非常缜密的安排与布置。
这使得当时负责主审此案的钦差大臣就被迫换了两任,由张之万(~,张之洞的大哥)到刑部尚书郑敦谨(~)。最后郑敦谨在审完案后的隔年(/清同治十年)就以病乞休,这样的动作,说明当中藏有极大隐情,或许是他感叹官场黑暗,甚至是感觉生命受到威胁,所以他只得──辞官保命。其实,早在马新贻遇刺的8月25日,慈禧就不敢再硬碰硬,为了不激起湘军兵变,动摇清王朝的统治基础,不得不重新下令,调曾国藩回到江宁坐镇。而慈禧则是一直等到曾国藩过世之后,才派出湘军内部颇有正义感的彭玉麟(~,湖南衡阳人)来──以湘制湘,藉口以整顿长江水师的名义,严参黄翼升,也暂时将“刺马案”做了个了结,但仍旧不敢公布真相,当然也拿不到那些遗失的金银财宝!
另外在此案发生的30年后,当时的革命党开始提倡暗杀的手段来对付满清的高官。徐锡麟(~)因此在年7月6日──利用恩铭(~,满洲镶白旗人)在安庆主持巡警学堂毕业典礼的机会,将其刺杀。为了鼓舞革命士气,章太炎(~)因此特别以张汶祥行刺马新饴的事迹来大做文章。当时宣传民族革命的书籍《皇帝魂》更是收录了《追论张汶祥》一文,认为是“民权复伸之渐也”。文中更将张汶祥杀马新饴的行动比喻为──“侠士”,因为“张汶祥敢于杀官,其气魄比于泰山之高,其心迹比于霜雪之亮”。结果让张从杀人犯变成了敢于革命的民族大英雄。
众多污名,因此使得一桩经过精心策划布局的“政治暗杀”事件失去了焦点,让马新贻也含冤至今。
清末之乱 乱在内政
王先谦(~)在他所整理、抄录乾隆、嘉庆、道光三朝史料--《东华录续编》中指出,历经10多年的“太平天国之乱(~)”总共造成超过2亿人的死伤,当时中国总人口也不过约4亿多人。若以危害最烈的安徽省来看,其流失户口就接近2,万人(这还是宣统3年时的统计数字,上距太平军灭亡的年已经是47年之后的事了)。而作为太平天国都城──天京的南京,不管是被太平军占领或是被湘军收复,当然免不了被劫掠与屠城,根据曾国藩的幕僚赵烈文(~)于年7月14日(同治三年)在其《日记(能静居日记)》中纪录,有关湘军攻克天京之后的惨杀暴行如下:“城内──老弱本地人民不能挑担又无窖可挖者,尽遭杀死……其幼孩未满二三岁者亦砍戮以为戏,匍匐道上。妇女40岁以下者一人俱无,老者无不负伤、或十余刀、数十刀,哀号之声,达于四远。”湘军“贪掠夺,颇乱伍。中军各勇留营者皆去搜括,甚至各棚厮役皆去,担货相属于道”。对这种杀戮的惨状,他在《日记》有这样的总结:“自湘军平贼以来,南民如水益深,如火益热。”月28日,曾国藩到金陵,见“城内自伪宫逆府以及民房悉付一炷。”“万室焚烧,百物荡尽,而贡院幸存。”“群尸山积”、“白骨山积”、“自五季以来,生灵涂炭,殆无逾于今日”。曾得门人黎庶昌(~)在曾国藩《年谱》中是如此记录的:“金陵之克,贼所造宫殿行馆皆为官军所毁。”
名列维新四君子之ㄧ的谭嗣同在湘军攻陷天京后约30年,他到金陵游历,曾经写过这样的记录:“顷来金陵,见满地荒寒现象。本地人言:‘发匪(指太平军,按清方称谓)据城时,并未焚杀,百姓安堵如故。终以为彼叛匪也,故日盼官军之至,不料官军──破城,见人即杀,见屋即烧,子女玉帛,扫数悉入于湘军,而金陵永穷矣。’至今父老言之,犹深愤恨”。谭嗣同又说:“奈何湘军乃戮民为义耶?虽洪、杨所至,颇纵杀,然于既据之城邑,亦未尝尽戮之也。乃一经湘军之所谓克服,借搜缉捕匪为名,无良莠皆膏之于锋刃,乘势淫掳焚掠,无所不至,卷东南数省之精髓,悉数入于湘军,或至逾三四十年无能恢复其元气,若金陵其尤凋惨者也。”
对照谭嗣同的记述,他并没有否定太平军也会杀人。因为他也有说洪、杨军所至亦“颇纵杀”,只是太平军对于已占据的城邑,“未尝尽戮”──即没有大规模的屠城。但是这些被迫成为太平军的城市在好不容易盼到湘军收复之后,却又被这些官军无情地屠杀一次,更惨的是屠杀之后,还有劫掠──“良莠皆膏之于锋刃”,并“乘势淫掳焚掠,无所不至”、“卷东南数省之精髓”,悉入湘军的私囊。也就是──太平军不是没有杀人掳掠,但更大的灾难则是来自湘军。
据统计,当时被杀者超过20万人之多,比起年的“南京大屠杀”,也好不了多少,这些也说明当时湘军军纪之紊乱与残暴!
当然太平军对清军的杀戮也不相上下,例如年1月15日,太平军攻克安徽庐州时,不但立即处决了尚留在城中的官绅、投降的清军官兵。也因为城内百姓曾经力抗太平军攻城,为了报复因此大开杀戒,根据纪录显示──刚刚攻入时,当地居民人等自尽者十分之三四,一直至次日中午,太平军才“封刀”──停止胡乱杀戮。到1月17日,全城秩序才逐渐恢复,但真正恢复却必须等到豫王胡以晃(~)进城安民之后才真正获得和平,胡以晃一入城就开始征招当地百姓──当兵或从事杂务。能识字、读书者比较能得到太平军的优待,谓之“做先生”──充当文书、书手。对不愿入伍者,胡以晃也贴出安民告示:“工农工商各有生业,愿拜降就拜降,愿回家就回家。”。
乱世当中──人命真如草芥,百姓何辜,可悲、可叹!满清会亡不是在年的辛亥革命,而是从太平之乱就已经注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