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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仅是军制,浅析清代八旗制度的建立

在中国古代军事史中,八旗制度是清朝特有的一种军政合一的组织形式。清代统治者采用“分而治之”的政策将满、蒙、汉不同部落、不同民族编入旗中,并将其分成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三股力量。

可以说,八旗制度是游牧民族部落体制与汉族官僚体制长期交流融合的产物。在政治上,八旗制度与清王朝命运紧密相连;在军事上,八旗制度是清王朝统治巩固政权的保障;在文化上,八旗制度以旗人身份强化中华民族的认同。

它是清代政权存在的基石,是满、蒙、汉融合的民族象征,其马背民族的传统筑就了清代马背文明和农耕文明交融的尚武文化特征。

清代戎装按照八旗制度的等级划分,在戎装的形制结构上有着严格的规制,要想先了解它们的制度体系,就不得不说体系的核心八旗制度。

01八旗制度的建立

八旗制度的建立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它是在女真人制度的基础上创建的。女真人主要分布在我国的东北地区,分为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和野人女真三大部分。

他们以狩猎为生,除单独狩猎外,主要采取围猎方式。围猎之际,每人各出箭一支,十人中立一总领,属九人而行,此总领被称为牛录女真。

清太祖努尔哈赤本出生于建州女真的一个小酋长家庭,因其祖父、父亲被明军冤杀,为复祖仇,努尔哈赤告天七大恨起兵伐明,带领军队四方征战,骁勇善战的军队所到之处势不可挡。

随着降服人数逐渐增多,为便于管理,故扩充牛录,逐渐演变为八旗制度。而“八旗”是努尔哈赤在万历二十九年初创四旗,四十三年增设四旗。

在皇太极时期,又增设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与八旗满洲共同组成八旗制度的整体。崇德七年,皇太极又下令设立汉军八旗。为了区分旗属,便于管理,就形成了满汉八旗官名的区别。

因满蒙有着同族文脉,故蒙八旗官名与满八旗通用,不同官名的背后代表着武官级别的高低与军事职能的强弱,这一点在八旗军队的站位与武器配备中可侧面反映出来。

在行军布阵时,正旗与镶旗分别站位。每旗下都统居于第—排班中间,左右各为两副都统,两参领居于第二排与两副都统对齐站位,两副参领居于第三排,站在前排参领的外侧,六名佐领右手执长刃太刀,左手执藤牌站在第四排,与第二排两参领及第一排两副都统对齐站位,此为八旗窣官的排列方式。

虽然参领与佐领的数目与猜代典籍中的记载有所出入,但这种等级站位图的还原还是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不同位置的兵丁手执不同兵器,规范明确,各司其职。

由此可见,八旗制度的等级森严,从军人的站位、武器的配备均有详细规定,不得越雷池半步国家整个隶属于八旗,每旗隶属于旗主,旗下成员成为属人,属人与旗主有君臣之分。

在努尔哈赤时期尚无八旗蒙古与八旗汉军之分,故命八贝勒分治其獨,再由八家共同推举出一人为首长,若八家意见不同,则可推翻重立。

这种八旗制度类似于联邦制,更确切的说为联旗制。到皇太极时期,随着八旗制度扩大便开始抑制旗主的权利,制衡八方势力,不希望八旗子弟只知旗主而漠视皇威,故将八旗中的正黄、镶黄两旗由汗王直接统领,其它六旗分别由汗王的子侄统领。

入关后,顺治八年多尔衮死,顺治帝亲政,收编多尔衮所统辖的正白旗归皇帝统领,形成上三旗与下五旗的格局,即正黄旗、镶黄旗和正白旗为上三旗,其余为下五旗。

又对各旗做出更明确的职能划分,编制职能的细化使军事职能增强,在八旗兵驻防地区,各级八旗衙属与州县系统并存,并且一直存在直到清朝灭亡。

在满八旗、蒙八旗、汉八旗中,满八旗地位最高,蒙八旗略低于满八旗,汉八旗相对地位最低。八旗制度的确立不仅强化了军政一体化体制和有效管理,还极大的扩充了清政府的兵源。

更有利于对抗强蕃与和明朝的作战,从根本上加强了对东北各民族行政统治和管理,促进了全国各地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进步壮大了清王朝的实力。

02八旗制度的职能

八旗制度无所不包,兼有军事、行政、生产三方面职能。由于《清史稿》中将八旗制度列入《兵志》,所以会误导人们认为“八旗”仅是清代的一种军制。

事实上八旗制度是清代特有的兵民军政合一的社会组织形式,即可有效组织民众进行战争,也便于耕种管理,对清巩固政权,统一中原起到重要作用,

当然军事职能是八旗制度的首要职能,八旗制度本身是出于以强兵夺取政权的需要而建立,蒙八旗和汉八旗的加入则是以善兵巩固政权的需要而增设,其核心便是兵制。

八旗兵是清朝的主要军事力量,乃国之根本。八旗具体分为京师八旗与驻防八旗。顾名思义,负责守卫京城的为京师八旗,驻防八旗为地方八旗。

满族统治者希望借助汉族传统思想来巩固政权的政治企图京师八旗分有前锋、护军、骁骑、步军等营。前锋营是由满洲、蒙古八旗中才能技勇优秀者编成,负责皇帝的安全亲随。

护军营是由满洲、蒙古八旗中才能技勇稍次者编成,负责皇帝外出巡幸时的警卫工作。除此之外还有专门演习枪炮的“火器营”;专门演习云梯的“健锐营”;专门演习各种兵器、火器及阵法的“神机营”;专备皇帝打猎的“虎枪营”和专供皇帝游玩宴乐时表演骑射和摔跤的“善扑营”。

驻防八旗负责驻守全国各省,多为满蒙八旗联合驻防。清朝在统一全国的过程中,每打下一座城池,便要划拨一定数量的兵力驻守。

凡全国的重镇要塞、各省省会、边疆沿海都有驻防八旗镇守。驻防八旗是保障清王朝领土安全的堡皇,对稳定重要边塞的安宁、保障各省来往的畅通、巩固边疆沿海的安全都起到重要作用。

除军事职能外,八旗制度还担负着重要的政治与生产职能。从政治方面看,八旗制度是清代满汉分治的有效手段,一定程度上缓和了民族矛盾。

从生产方面看,八旗兵丁“出则为兵,入则为农”,保障了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行。一部八旗史既是一部清代历史,也是一部中华各民族共同打造土海疆域版图的融合史。

03结语

八旗制度统辖了满蒙汉三个民族的子民,是清王朝创建多民族、大一统国家的思想基础、民众基础和历史之功的体现。

在这种多元治理下,清王朝出现了同时囊括游牧(东北)、农耕(中原)、藩属(西南各民族)、草原(蒙古、西藏、新疆)、海洋(沿海)的五种文化并存的制度模式,实施贯彻了“多元一体”的统治思想。

而这种思想的实现,八旗制度功不可没。正是由于驻扎在各地的八旗官员,士兵,各民族大臣的同心同德,忠于职守,才使得清王朝形成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多元融合的大一统盛世,也是中国古代历史上实现民族文化大融合的盛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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